車輛號牌
就相當于一輛車的“身份證”
任何故意遮擋、變造
不按規(guī)定懸掛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為躲避“電子警察”的抓拍
有些司機“腦洞大開”
想方設法給車牌“穿新衣”“戴新帽”
想不引起注意都難啊……
下面讓我們來看看
8月4日,欽州市靈山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靈城中隊民警在江南路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輛白色小客車沿江南路由東向西駛來,該車輛前號牌被一塊印有“VIP”字樣的擋板完全覆蓋,號牌信息無法辨認。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jīng)詢問,駕駛?cè)岁惸潮硎?,該車為二手車店的待售車輛,此前為拍攝該車的宣傳視頻,特意用“VIP”擋板遮擋號牌,事后因疏忽未及時取下便駕車上路,并因圖方便逆向行駛、穿拖鞋駕駛車輛。
民警當場對陳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明確指出其行為的危害性:遮擋號牌會給交通肇事逃逸、套牌等違法犯罪行為可乘之機,逆向行駛和穿拖鞋駕駛更是直接威脅道路交通安全,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
最終,民警依法對陳某實施“遮擋機動車號牌”“逆向行駛”“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三項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500元、駕駛證一次記15分。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
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9分。
交通違法不可取
為了躲避違法處罰再添新違法更是要不得
不僅違法成本更重
還會因心有顧慮或肆無忌憚等原因
引發(fā)交通事故
帶來生命財產(chǎn)安全和經(jīng)濟損失
請廣大駕駛?cè)?/p>
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
切勿存在僥幸心理
當心“聰明反被聰明誤”!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nèi)容來源:欽州交警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