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公益的底色,是純粹的利他;公信的基石,是堅守的底線。
當殘聯(lián)這類以守護殘疾人權益為使命的組織,其負責人出現(xiàn)借公益身份推銷謀私的行為時,刺痛的不僅是公眾對“公益純粹性”的信任,更關乎弱勢群體能否真正被公平對待、被用心守護。
文中所議,看似是個體行為的失當,實則叩問著一個根本命題:公益崗位的權力邊界在哪里?服務弱勢群體的初心如何不被功利侵蝕?當“公器”被異化為“私用工具”,當“幫扶之名”淪為“逐利之實”,損害的從來不止一個組織的公信力,更是整個社會對弱勢群體的關懷溫度。
堅守公益底線,不僅是對從業(yè)者的要求,更是對每一份善意的守護。唯有讓“利他”成為不可動搖的準則,讓“干凈”成為公益最鮮明的標簽,才能讓殘聯(lián)這樣的組織真正成為弱勢群體的“靠山”,讓公益的陽光照進每一個需要溫暖的角落。
這,正是我們審視這一事件的深層意義。
殘聯(lián)副主席推銷產品:公益底線不容僭越
明淵慶澤?
殘聯(lián)組織,是殘疾人權益的守護者、社會溫情的傳遞者,肩負著凝聚善意、促進公平的重要使命。身為殘聯(lián)副主席,本應是這份使命的忠實踐行者,以純粹初心為弱勢群體托舉希望。然而,當一位副主席以“籌集房租維持項目”為由,向領導推介產品并索要微信轉賬時,這一行為已然觸碰公益底線,其背后折射的職責錯位與價值偏差,值得深刻審視。
一、職責錯位:公器私用稀釋公益初心
殘聯(lián)的核心價值,在于“以殘疾人為中心”——通過政策倡導整合資源、通過專業(yè)服務回應需求、通過社會動員凝聚共識。副主席的崗位權責,本質是“公共服務的樞紐”,而非“個人謀利的平臺”。向領導推銷產品并索要轉賬的行為,看似披著“為項目籌謀”的外衣,實則是將公益身份異化為逐利工具:把為殘疾人奔走的公權力,變成了個人推銷的“背書”;把服務弱勢群體的公共資源,扭曲為滿足私利的“通道”。這種將公共職責與個人行為混為一談的操作,讓“為殘疾人謀福祉”的初心在功利算計中褪色,讓公益組織的公共屬性在私域行為中被消解,最終偏離了殘聯(lián)成立的根本意義。
二、公信裂痕:一次越界動搖社會信任根基
公益組織的生命力,在于公信力;而公信力的基石,是公眾對其“純粹性”的堅信——堅信每一分資源都用在實處,堅信每一個崗位都恪守底線。殘聯(lián)副主席的不當行為,恰是對這份信任的直接沖擊。當公眾看到本應代表公正與公益的崗位,出現(xiàn)“借項目之名行推銷之實”的操作時,難免會產生質疑:這究竟是個人行為,還是組織默許?項目經費的使用是否規(guī)范?公益崗位是否成了“尋租空間”?這種疑慮一旦滋生,便會像漣漪般擴散——不僅讓該殘聯(lián)的社會認同度打折,更可能引發(fā)“信任連帶損傷”,削弱社會各界對整個殘疾人事業(yè)的支持意愿。要知道,公益信任的建立需積年累月,而一次越界,便可能讓千辛萬苦筑起的信任堤壩出現(xiàn)裂痕。
三、示范異化:不良導向侵蝕公益生態(tài)
公益領域的“關鍵少數(shù)”,其行為具有強烈的示范效應。殘聯(lián)副主席的崗位身份,不僅是個人職業(yè)標簽,更承載著行業(yè)價值導向。若“借公益身份謀私”的行為未被糾正,極易向行業(yè)傳遞錯誤信號:有人會覺得“公益崗位可變現(xiàn)”,有人會效仿“打擦邊球逐利”,甚至可能讓公益組織陷入“逐利優(yōu)先、服務靠邊”的異化泥潭。長此以往,真正關乎殘疾人就業(yè)、康復、融入的核心需求會被邊緣化,那些需要被看見的弱勢群體聲音會被淹沒,整個公益生態(tài)的價值排序將被徹底打亂——這絕非危言聳聽,而是“破窗效應”在公益領域的現(xiàn)實警示。
四、糾偏之道:讓公益回歸純粹本質?
面對此類情況,不妨先從教育引導入手,以理解與喚醒為首要,而非急于以紀律標尺定論。
一方面,殘聯(lián)組織可先通過耐心溝通核實情況,深入了解行為背后的初衷與困境——無論是對公益方法的認知偏差,還是情急之下的方式失當,都先以傾聽消解隔閡,通過擺事實、明職責,幫助當事人清晰公益崗位的公共屬性:殘聯(lián)工作的“權”,本質是服務弱勢群體的“橋梁”,而非個人行事的“背書”;公益的公信力,恰恰源于每一次行為都經得起“公與私”的邊界審視。這種溝通不是縱容,而是以理服人,讓當事人從內心認識到行為偏差可能帶來的影響,主動校準方向。
另一方面,可借此事推動內部的正向引導:結合崗位職責案例,組織從業(yè)者重新學習公益初心與職業(yè)倫理,明確“如何用合規(guī)方式為群體謀利”——比如通過組織渠道對接資源、公開透明開展幫扶項目等,讓大家在具體場景中理解“可為”與“更優(yōu)為”的路徑。同時,細化崗位履職指引,將“公心為上、程序合規(guī)”等原則融入日常工作規(guī)范,不是以“禁止”設限,而是以“引導”指路,讓每一位從業(yè)者在潛移默化中筑牢“公益姓公”的認知,從源頭上避免初心的偏移。
畢竟,公益領域的糾偏,既需要明確底線的堅定,更需要喚醒初心的溫度。以教育引導為先,方能讓每一份善意都走在合規(guī)的軌道上,讓公益的初心在理解與共識中更堅定。
更深層的反思在于:公益的生命力,永遠源于“利他”的純粹。殘聯(lián)也好,其他公益組織也罷,唯有始終將弱勢群體的需求放在首位,守住“不與民爭利、不用公器謀私”的底線,才能真正成為弱勢群體的“遮風港”,成為社會善意的“匯聚地”。?
別讓一次越界,涼了公眾的心;更別讓一時的功利,模糊了公益本該有的模樣。
《公益錯位吟》??
殘聯(lián)位重系寒微,何忍公名逐利飛。
?初心本為孤者暖,使命當憐弱者依。
?一旦清名蒙薄垢,百年公信恐成頹。
?愿歸正途持冰節(jié),長護寒微沐暖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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