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微博
原告尚未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竟然未卜先知的早在十天就已經(jīng)“隔空”收到了原告提交的起訴狀!如此本末倒置的“鬧鬼”事件,在福建福清法院上演。
近日,深受其害的林謀枝、林濤,將福建省高級法院詹其斌、福州市中級法院林守霖、福清市法院翁建和三名法官舉報到中央第四巡視組。
9月23日,新浪網(wǎng)友@雙木5871發(fā)帖稱,為了掩蓋林華云起訴時已超過三年最長訴訟時效的客觀事實,在沒有任何證據(jù)予以支持的情況下,福清法院翁建和、福州中院林守霖兩法官竟然無中生有,公然為林華云編造起訴時間,進而為其謀取不正當(dāng)利益。
林謀枝、林濤向福建高院申請再審后,突然冒出一份《福清市人民法院收件告知書》,該告知書證明福清法院早在2020年12月25日就已經(jīng)收取林華云提交的起訴狀及證據(jù)材料。但是,林華云起訴狀的落款時間,是福清法院收件十天后的2021年1月4日,為什么福清法院在林華云提起訴訟的十天前,就本末倒置地提前收到了她的起訴狀?收件如此“早產(chǎn)”顯然違背常理。
更重要的是,在本案一審、二審期間,林謀枝、林濤就一直要求合議庭法官提供林華云起訴時未超過訴訟時效的相關(guān)證據(jù),但一、二審法院歷經(jīng)五次庭審、五次裁定或判決,均未將前述《收件告知書》拿出來質(zhì)證,林謀枝、林濤更是從未見過該《收件告知書》,因此不排除福清法院在福建高院受理本案再審申請后偽造該《收件告知書》的可能。
但即便如此,福建高院主審法官詹其斌仍然不顧客觀事實,駁回了林謀枝、林濤的再審申請。林謀枝、林濤認(rèn)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三級法院的主審法官均涉嫌枉法裁判,因此將其舉報至中央第四巡視組,懇請巡視組督促紀(jì)委監(jiān)委予以立案調(diào)查。
附:《實名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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