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今年以來,上海公安交管部門已查獲“買分賣分”相關違法近300起,其中“非法中介”13起,行政拘留4人。上海公安機關以“零容忍”態(tài)度深化整治,全力維護交通管理秩序。
近日,松江交警根據(jù)交管總隊提供線索,在交管支隊事故處理窗口附近的商鋪門口,發(fā)現(xiàn)有男子舉止異常,來回徘徊與人搭訕,詢問“是否有車輛違法需要處理”,疑似“非法中介”攬客。松江交警隨即對男子展開調查,發(fā)現(xiàn)他手機中有疑似“買分賣分”交易流水和相關替代處理交通違法聊天記錄。
經(jīng)審訊,該男子湯某對手機所記錄中的“買分賣分”交易供認不諱。6月23日,湯某“搭訕”到需要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的劉某,承諾能以1000元的價格幫其處理一起外省市“闖紅燈”的違法行為,后雙方互留了聯(lián)系方式。當日9時許,湯某找到愿意出售駕駛證分數(shù)的汪某,雙方以320元的價格就“代為處理交通違法行為”達成一致。當日10時30分許,湯某、汪某將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理。
目前,湯某因在交管支隊窗口附近非法攬客替代記分的行為構成了“擾亂單位秩序”違法,已被松江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劉某因“由他人替代記分累積分值達到6分”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罰款,汪某因“替代他人記分累積分值達到6分”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罰款,并暫扣駕駛證1個月。同時,該起替代記分的交通違法行為已被作回退處理。
無獨有偶,近期青浦交警也借助日常視頻巡邏,在支隊違法審理窗口附近發(fā)現(xiàn)了一名形跡可疑、非法攬客的“買分賣分黃?!?。經(jīng)調查審訊后,對該男子鄧某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處罰,并對相關的“買分賣分”違法人員依法進行了處罰,對替代記分的交通違法行為作回退處理。
“為了加強對‘買分賣分’‘代記分’等相關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公安交管部門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笔泄簿纸煌ü芾砜傟犑鹿手ш犗嚓P負責人李珂介紹,“一方面加強對交通違法窗口單位的巡查,如發(fā)現(xiàn)異常線索立即開展調查處理,同時針對性提高窗口人員的識疑能力,強化身份核對認證,第一時間‘識假’‘打假’;另一方面推進相關科技應用,建立大數(shù)據(jù)模型加強對日常業(yè)務監(jiān)管,實現(xiàn)對異常數(shù)據(jù)的主動研判預警,為打擊整治提供精準線索。”
警方提示:各位駕駛員要充分認識到“由他人替代記分”“替代他人記分”均是行政違法行為,請通過正規(guī)流程處理交通違法,切勿請親朋好友頂替處理,更不可通過代記分牟取經(jīng)濟利益。此外,機動車駕駛人還可以通過“12123”APP報名參加“學法減分”,在通過相應的學習和考試后可以扣減記分,每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
法律鏈接
對于“替代記分”“介紹替代記分”等行為的法律后果,《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由他人替代記分的,由公安機關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替代他人記分的,由公安機關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并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介紹替代記分的,由公安機關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替代他人記分或者介紹替代記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同時,“買分賣分”違法過程中,可能會觸犯其他的法律規(guī)定,如“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擾亂單位秩序”等,當事人也要面臨相應的行政或刑事處罰。
原標題:《上海多名“買分賣分黃牛”被抓!警方提醒替代記分是行政違法行為》
欄目編輯:顧瑩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楊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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