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羅德最近總被球迷掛在嘴邊,不是因為他拿了多高分,而是國王隊給了他三年四千四百萬,他三十二歲了,九年換了十支球隊,打得好壞全看狀態(tài),沒人覺得他能當核心,可球隊正好缺個能上場就拼的人,他不挑位置,不嫌角色,能得分能組織,能頂防能替補,誰需要他,他就能湊上,于是他成了最不搶眼卻最常用的那張牌。
施羅德24歲在老鷹還能打主力,26歲就被交易到雷霆,之后湖人、火箭、猛龍、勇士、籃網(wǎng),哪隊缺控衛(wèi)就去哪,球迷說他像候鳥,哪有球打就往哪飛,可看合同,基本都是底薪或者中產(chǎn),雷霆用他帶亞歷山大,湖人拿他當威少的替補,火箭一度想裁了他,可每次垃圾時間他都能刷點數(shù)據(jù),然后又被別的隊撿回去。
為啥那么多人愿意要他,就因為夠用,他能投三分,也能組織,防守也還行,每樣都不算突出,就像個普通家具,別指望它能當傳家寶,但用個幾年完全沒問題,對缺控衛(wèi)的隊來說,花一百萬簽他,總比花兩千萬賭個新人靠譜。
今年國王突然給他4400萬,看著是多了點,但看看球隊名單,福克斯走了,蒙克時好時壞,拉文、德羅贊、薩博尼斯這幾個老將都得球權,球隊正缺個能組織又不占球權的控衛(wèi),施羅德這種啥都能干的正好頂上,合同最后一年還不保障,等于兩年2200萬買個能馬上用的,這單生意其實挺劃算。
施羅德自己也不在乎,從雷霆到國王,他早就習慣了換隊,合同對他來說就是下一份工作,他說得明白,哪里有球打就去哪兒,未來大概率還得繼續(xù)漂,32歲在NBA本來就沒多少保障,可這事兒也挺實在,這年頭人人都盯著天賦,他卻靠著不冷不熱的水平撐了十年,想進NBA的年輕人不妨看看,不用非得當巨星,只要別被甩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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