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以下簡稱《禁毒法》)
是我國第一部
全面規(guī)范禁毒工作的法律
對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
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wěn)定
有著重要意義
《禁毒法》的頌布施行
為全面推進我國禁毒工作
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關于《禁毒法》,你知道多少?
今天一起學習
第一章和第二章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禁毒宣傳教育
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五章 禁毒國際合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根據(jù)醫(yī)療、教學、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產(chǎn)、經(jīng)營、使用、儲存、運輸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第三條 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
第四條 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并舉的方針。
禁毒工作實行政府統(tǒng)一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第五條 國務院設立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xié)調(diào)、指導全國的禁毒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jù)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xié)調(diào)、指導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禁毒工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禁毒工作納入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并將禁毒經(jīng)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七條 國家鼓勵對禁毒工作的社會捐贈,并依法給予稅收優(yōu)惠。
第八條 國家鼓勵開展禁毒科學技術(shù)研究,推廣先進的緝毒技術(shù)、裝備和戒毒方法。
第九條 國家鼓勵公民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予以保護,對舉報有功人員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條 國家鼓勵志愿人員參與禁毒宣傳教育和戒毒社會服務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志愿人員進行指導、培訓,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二章 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一條 國家采取各種形式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
國家鼓勵公民、組織開展公益性的禁毒宣傳活動。
第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jīng)常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毒宣傳教育。
工會、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婦女聯(lián)合會應當結(jié)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三條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nèi)容,對學生進行禁毒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協(xié)助。
第十四條 新聞、出版、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等有關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五條 飛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碼頭以及旅店、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經(jīng)營者、管理者,負責本場所的禁毒宣傳教育,落實禁毒防范措施,預防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在本場所內(nèi)發(fā)生。
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七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xié)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機關等部門,加強禁毒宣傳教育,落實禁毒防范措施。
第十八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進行其他毒品違法犯罪活動。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編輯:龍泉驛殘聯(lián)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