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本人是江蘇聿*建筑裝飾有限公司一名設計人員,于2021年8月10號入職(2022年6月才開始交社保),2025年7月11日被迫離職。原因是工資七個月不發(fā),社保停繳三個多月,因生活壓力等原因不得不被迫離職。
該公司實際負責人為張*明(聿*(上海)環(huán)境藝術設計有限公司和江蘇*硅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法人),非江蘇聿*建筑裝飾有限公司法人,今年與法人鬧掰。包含我在內多位員工被迫離職后至今仍未要到工資,包含一名孕婦,休產假到時間后就一直讓其休息,不交她的社保,變相裁員。
按規(guī)定公司超過30日未支付工資即構成違法拖欠;21年8月至22年5月社保未繳納及停繳3個月的社保;女職工產假后未安排工作,員工可以要求補發(fā)全額工資,若因此被迫離職,可索要相應的經濟補償(N倍工資)。
建議欠薪的員工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是該公司股東存在糾紛,在勞動仲裁時申請財產保全,凍結公司賬戶。也請當地勞動局能引起重視,主動幫助欠薪員工早日拿回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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