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左后旗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團隊充分發(fā)揮調解優(yōu)勢,成功化解一起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在承辦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和解協(xié)議,實現(xiàn)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生動詮釋了司法為民的宗旨。
案件詳情
該案原告其某與被告郭某系某中學同事。事發(fā)當日,雙方在上班途中發(fā)生碰撞,郭某因操作電動自行車不當導致其某騎行的自行車倒地,造成其某受傷。經(jīng)司法鑒定,其某構成十級傷殘。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醫(yī)療費、傷殘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計21萬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秉持“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深入分析案情,發(fā)現(xiàn)雙方爭議焦點主要在于賠償金額分歧??紤]到原、被告既是事故當事人又是朝夕相處的同事,若簡單下判可能影響日后相處,承辦法官決定以調解方式化解糾紛。調解過程中,法官一方面從法律角度厘清責任劃分,另一方面引導雙方換位思考,著重強調同事情誼和社會效果。經(jīng)過多次耐心溝通和釋法明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原告自愿將訴請金額降至16萬元,被告當庭支付5萬元,剩余11萬元分兩期于2個月內付清。在法官見證下,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本案的圓滿解決,是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全面落實“如我在訴”司法理念的生動寫照。接下來,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將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在每一起案件中踐行“如我在訴”意識,既要依法定分、更要做到止爭,實現(xiàn)裁判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有機統(tǒng)一,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來源 │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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