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有騙局
簽訂合同需謹慎
近日,福州鼓樓區(qū)檢察院對一起
在簽訂、履行房屋裝修合同過程中
騙取被害人裝修定金、預付款的案件
以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
涉案金額達85萬余元
案發(fā)經(jīng)過
“裝修工人找我要薪水和材料費
我才意識到被騙了”
受害人章女士說
2023年1月,章女士與男子李某簽訂了合同,約定由福州某裝飾公司開展房屋裝修工程并包工包料,總造價共11萬元。
合同簽完后,章女士先付了4.4萬元,之后男子盧某組織工人進場施工。過了一段時間,她又付了二期款3.3萬元。
但是沒多久,裝修工人和材料供貨商卻找到章女士討要費用。一問之下,章女士才知道,原來李某和盧某對工人說這些錢是由業(yè)主方支付。
之后章女士多次交涉,但裝修工程卻徹底停工。李某、盧某也不再理睬。于是,章女士報警求助。
警方經(jīng)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
李某、盧某因為同樣的伎倆
已被多人投訴甚至報警
2022年12月起,兩人成立福州某裝飾公司并商定,由李某負責拉業(yè)務,盧某負責施工。
在簽訂合同并收取客戶款項后,李某和盧某僅履行部分裝修業(yè)務,再以各種理由不履行合同以侵吞剩余的裝修款。
截至2024年9月,李某、盧某多次騙取裝修款累計金額共85萬余元。
檢察院認定
鼓樓區(qū)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表示,與民事合同糾紛明顯不同,該案經(jīng)審查并結(jié)合證據(jù)材料證明,李某、盧某成立公司及承攬裝修工程時,主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
因此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兩人的刑事責任,而李某、盧某均認罪認罰,日前,鼓樓區(qū)檢察院已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
合同詐騙犯罪具有隱蔽性強、手段多樣等特點。
在簽訂合同時,務必要仔細辨別合同內(nèi)容,明確各工期驗收標準及付款節(jié)點。
在委托公司開展裝修時,一定要選取商譽好且資質(zhì)齊全的公司,審慎核實對方身份、誠信及履約能力,切忌疏忽大意,讓詐騙得逞!
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陳幼荷
新媒體編輯 陳翔茹
監(jiān)制 管慧 邱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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