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2 月 20 日,春城昆明的天空陰沉得仿佛能擰出水來。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警們神色凝重,他們正準備執(zhí)行一項特殊的任務(wù) ——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依法對罪犯孫小果執(zhí)行死刑。
當冰冷的手銬再次鎖住孫小果的手腕時,這個曾經(jīng)在云南地界上不可一世的 “土皇帝”,臉上終于褪去了往日的囂張跋扈,只剩下無盡的恐懼和茫然。他或許到此刻才真正意識到,那個他一直以為無所不能的母親,這一次再也無法將他從死亡的邊緣拉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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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小果是誰?對于昆明的許多人來說,這個名字曾是噩夢的代名詞。他就像一個無法無天的惡霸,在這片土地上肆意妄為,所犯下的罪行罄竹難書。強奸、故意傷害、強制猥褻侮辱婦女、尋釁滋事…… 樁樁件件都令人發(fā)指。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這樣一個作惡多端的人,曾經(jīng)還是一名武警昆明某部的上等兵。本應(yīng)肩負保家衛(wèi)國、維護正義使命的他,卻利用自己的身份和手中的 “特權(quán)”,干著違法亂紀的勾當,將自己凌駕于法律之上,把弱小婦女當作欺凌的對象,儼然把自己當成了云南的 “土皇帝”。
而孫小果之所以敢如此肆無忌憚,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背后有母親孫鶴予和繼父李橋忠的庇護。在他們的縱容和操作下,孫小果一次次逃脫法律的嚴懲,甚至還上演了 “死而復生” 的荒唐戲碼。但正義或許會遲到,卻絕不會缺席。這個作惡多端的人,最終還是得到了應(yīng)有的懲罰。當死亡的陰影真正籠罩在他頭頂時,他才明白,那個他以為萬能的母親,也有束手無策的一天。
孫小果變 “刑” 記
1977 年 10 月 27 日,孫小果出生在云南省昆明市一個看似體面的家庭。他的父親陳躍和母親孫鶴予當時都是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民警,這份 “鐵飯碗” 工作在那個年代足以讓許多人羨慕。按常理來說,在這樣的家庭環(huán)境中,孫小果本應(yīng)該接受良好的教育,成長為一個正直、有擔當?shù)娜?。但命運的軌跡,卻從一開始就偏離了正常的軌道。
孫小果的生父陳躍,有著嚴重的暴力傾向。他喝醉了酒之后,就會對妻子孫鶴予拳打腳踢,嘴里還不停地罵著污言穢語。他的脾氣暴躁得像一顆隨時會爆炸的炸彈,經(jīng)常把家里搞得雞飛狗跳、不得安寧。孫小果就在這樣充滿吵鬧和暴力的家庭環(huán)境中慢慢長大,幼小的心靈被蒙上了一層陰影,扭曲的種子在不知不覺中埋下。
孫小果五歲那年,孫鶴予再也無法忍受陳躍的家暴,她毅然決然地提出了離婚。然而,這場離婚卻讓孫小果陷入了更深的苦難之中。在離婚時,善于偽裝的陳躍在外人面前表現(xiàn)得溫和又慈愛,最終成功奪走了孫小果的撫養(yǎng)權(quán)。孫鶴予當時還天真地以為,“虎毒不食子”,陳躍就算再壞,也不會虧待自己的親生兒子。但她萬萬沒有想到,陳躍的禽獸行徑遠超她的想象。
由于孫鶴予工作繁忙,再加上陳躍從中百般阻撓,她很少有機會去看望孫小果。孫小果只能在陳躍的魔爪下艱難求生。被離婚的陳躍,內(nèi)心的不滿和憤怒無處發(fā)泄,將所有的怨氣都撒在了年幼的孫小果身上。他的暴力基因徹底爆發(fā),時不時就會對孫小果一頓毒打,還經(jīng)常用最惡毒的語言辱罵他。
在這樣長期的虐待和精神摧殘下,孫小果的心理逐漸變得扭曲。他開始變得越來越叛逆,對學習毫無興趣,經(jīng)常逃課去外面游蕩。打架斗毆成了他的家常便飯,游戲廳更是他流連忘返的地方。他還常常帶著一幫所謂的 “小弟” 在學校里橫行霸道,欺負弱小的同學,以此來掩飾自己內(nèi)心的自卑和恐懼。
1992 年,孫小果 15 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孫鶴予與昆明公安局五華分局的副局長李橋忠結(jié)婚了。李橋忠在當?shù)赜兄欢ǖ臋?quán)力和人脈,孫鶴予終于有能力把孫小果從陳躍身邊接回來。但此時的孫小果,早已不是那個可以輕易管教的孩子了。他的心理已經(jīng)嚴重扭曲,沒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整個人就像一個十足的 “大反派”。
孫鶴予看到兒子變成這副模樣,內(nèi)心充滿了愧疚。她覺得是自己當初的離婚和疏忽,才讓兒子遭受了那么多苦難,才有了今天的下場。于是,為了彌補自己的 “過錯”,孫小果提出的任何要求,她都會想方設(shè)法去滿足。這種無原則的溺愛,讓孫小果變得越來越囂張跋扈。
孫小果看到母親和繼父對自己百依百順,更是有恃無恐。他完全放棄了學習,整天在外游手好閑,到處惹是生非。他還借著母親和繼父的名義,在外面收取保護費,儼然成了一個街頭混混。面對兒子的種種惡行,孫鶴予不僅沒有想過要把他引回正途,反而更加自責,只會一味地溺愛和為他的錯誤兜底。她以為這樣是對兒子好,卻不知道這是在把兒子一步步推向深淵。
1992 年,孫小果覺得當兵很酷,能夠讓自己更加威風。但當時他的年齡還不夠當兵的標準,可他卻吵著鬧著非要去。他的繼父李橋忠,當時擔任武警云南邊防總隊司令部警務(wù)處副處長,為了滿足繼子的愿望,竟然動用自己的職務(wù)便利,將孫小果的出生日期改為 1975 年 10 月 27 日,讓他成功 “符合” 條件當上了兵。
進入部隊之后,孫小果絲毫沒有收斂自己的紈绔本性。因為繼父的身份,他在部隊里更是肆無忌憚。他經(jīng)常在暗地里欺負其他戰(zhàn)友,拉幫結(jié)派形成自己的小團體。更令人不齒的是,他還和部隊外面的不法分子勾結(jié)在一起,利用自己的身份給他們提供便利,以此來賺取錢財。在部隊這個本應(yīng)錘煉意志、培養(yǎng)紀律的地方,孫小果卻把這里當成了他繼續(xù)作惡的平臺。
1994 年,當時身為武警學校學生的孫小果,伙同另一名武警學生以及 4 名社會無業(yè)青年,駕駛著一輛汽車在昆明的環(huán)城南路游蕩。他們看到兩位年輕的女青年后,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將她們強行拉上車,然后駕車駛至呈貢縣境內(nèi)呈貢至宜良 6 公里處,對這兩位女青年實施了輪奸。
孫小果的這種行為簡直令人發(fā)指,嚴重踐踏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線。而更讓人憤怒的是,這件性質(zhì)惡劣的案件,并沒有給孫小果帶來應(yīng)有的嚴懲,也沒有讓他幡然醒悟、找回一絲人性。恰恰相反,因為母親孫鶴予的包庇和運作,他僅僅受到了很輕的處罰。這次 “有驚無險” 的經(jīng)歷,讓孫小果更加無所顧忌,他覺得無論自己做什么,母親都能幫他擺平,法律在他面前不過是一紙空文。
1997 年 4 月,孫小果在茶苑樓賓館 908 號房,對 16 歲的少女宋某實施了強奸。僅僅過了一個多月,6 月 1 日,在昆明茶苑樓賓館 906 房間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孫小果無視張某某的激烈反抗,當眾對其實施了強奸。這種在他人面前公然施暴的行為,可見其囂張程度已經(jīng)到了極點。
1997 年 6 月 5 日,孫小果又在茶苑賓館 906 房間,強奸了女學生波某某。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里,他連續(xù)犯下多起強奸案件,完全沒有把法律和他人的尊嚴放在眼里。
6 月 17 日晚,孫小果為了讓 17 歲的少女張某某說出其表妹張某萍和男友汪某慶的下落,竟然糾集并指使其他 6 名被告人,將張某某和她的女性朋友楊某某強行帶到夜總會 “溫州 KTV” 的包房內(nèi)。在包房里,他們對張某某進行了殘酷的毆打和侮辱,輪番對她拳打腳踢,完全不顧及她的痛苦和哀求。
次日凌晨,孫小果等人還不滿足,又將張某某、楊某某挾持到昆明市本豪勝娛樂城啤酒屋 2 樓。在這個公共場所,他們再次對張、楊二人進行毒打。更殘忍的是,孫小果竟然逼迫張某某用牙齒咬住大理石茶幾的邊緣,然后用手肘狠狠地擊打張某某的頭部。這種手段簡直是喪心病狂,讓人不寒而栗。
凌晨 4 時許,孫小果等人又將張、楊二人帶到昆明飯店大門口,對張某某進行了新一輪的拳打腳踢,直到把她打得昏迷過去才罷手。孫小果的這些行為,光是聽著就讓人毛骨悚然,而那些受害者卻親身經(jīng)歷了這一切,她們所承受的身體和心理創(chuàng)傷,恐怕一輩子都無法愈合,實在是讓人感到無比悲哀。
而且在那個時候,孫小果其實是應(yīng)該在服刑的,但他卻能堂而皇之地在外面犯下如此多的惡行,這背后必然少不了他母親孫鶴予的縱容和幫助。她利用自己的關(guān)系和手段,為孫小果打通各種關(guān)節(jié),讓他能夠逍遙法外,繼續(xù)作惡。
孫小果的這些惡劣行為,終于引起了社會的強烈憤慨。1998 年,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判處孫小果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但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一次,孫小果依然沒有成功 “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