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至9日,嘉萊省人民法院對“非法制造、儲存、買賣軍用武器”一案涉案37名被告人進行開庭審理。
審判委員會以“非法制造、儲存、買賣軍用武器”罪名判處被告人武文海(河內(nèi))有期徒刑14年;阮文羽(原昆嵩省)有期徒刑12年6個月;阮忠斌(河內(nèi))有期徒刑10年;阮文兆(嘉萊?。┯衅谕叫?2年。
同時,以“非法制造軍用武器”罪名判處被告人阮德成(河內(nèi))有期徒刑12年;阮庭羽(原和平省)有期徒刑8年;阮進陽(原北江?。┯衅谕叫?年;范氏孝(原和平?。┯衅谕叫?年;杜玉海(原北江?。┯衅谕叫?年6個月。
另外,被告人阮氏金鶯(原得農(nóng)?。┮颉胺欠ㄙI賣軍用武器”罪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因“非法儲存、買賣軍用武器”罪被判處12個月至5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根據(jù)嘉萊省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自2021年至2023年8月期間,上述被告人組織了一個規(guī)模特別龐大的非法制造、買賣軍用武器團伙,活動范圍遍布全國15個省市。該案是在嘉萊省波來古市公安檢查狩獵對象過程中查獲一支自制槍支時被發(fā)現(xiàn)的。由此線索,調查機關擴大偵查范圍,發(fā)現(xiàn)了一個涉案人員眾多的跨省制造、買賣和儲存武器團伙。
本案查獲的物證包括軍用槍支33支、氣槍和運動槍支5支、運動子彈832發(fā)、鉛彈969發(fā)和鉛塊11公斤、零件1974個以及已無法使用的槍支7支。鑒定結果顯示,其中多支槍支符合軍用武器標準,具有高殺傷力。
嘉萊省人民檢察院認定,這是一起特別嚴重,持續(xù)時間長,非法獲利數(shù)額巨大,侵犯了國家對軍用武器的專管制度,對社會造成危害并潛藏諸多隱患的團伙犯罪案件。
來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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