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9月11日,大皖新聞記者采訪獲悉,此前備受關注的四川女子姜某英偽造身份證盜取8旬老母存款一案迎來了新進展,法院判決該女子向母親賠償15萬元。對此,老人家屬表示,希望姜某英盡快如數還錢,否則將申請強制執(zhí)行。
圖為判決書截圖
法院判決姜某英向母親賠償15萬元
女兒將母親帶出養(yǎng)老院,取走數十萬元存款
該案中,原告為姜某惠,今年已是85歲高齡,另一原告為其小女兒黃女士,被告則是老人的大女兒姜某英,今年65歲。
9月11日,黃女士向大皖新聞記者介紹,姜某英是其母親與前夫所生,二人多年不來往。后來她母親患有器質性精神障礙,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于2024年7月入住成都一家養(yǎng)老院。當年9月,她發(fā)現母親名下共40萬余元的存款被取出,報警后得知竟是姜某英所為。
黃女士介紹,姜某英于2024年8月19日將母親私自帶出養(yǎng)老院,通過掛失補辦存單的方式取現200727.5元,實際拿走15萬元。后又于2024年9月11日,前往養(yǎng)老院使用私自制作的假身份證換出母親的真身份證,到銀行盜取現金和利息共計200122.5元。2025年3月,成都市成華區(qū)人民法院判決姜某英2024年9月11日的行為構成盜竊罪,但對于姜某英第一次拿走15萬元的行為未認定為盜竊,且姜某英辯稱是母親贈與她的。她和母親認為,姜某英這一行為嚴重侵害了老人的財產權益,構成侵權,于是進行了起訴。
2025年9月10日,成都市成華區(qū)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姜某英向原告姜某惠賠償15萬元,駁回了二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監(jiān)控拍下姜某英(左一)到養(yǎng)老院找母親(右一)
女兒曾偽造身份證盜取母親存款,并辯稱15萬元為母親贈與
大皖新聞記者注意到,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2024年8月19日,姜某英前往養(yǎng)老院接出姜某惠,一同到銀行將姜某惠名下的兩張定期存單(每張20萬元)通過掛失的方式進行補辦。并從一張到期存單中取出本金加利息共計現金200727.5元,帶走15萬元。后姜某英又聯系他人偽造了姜某惠的居民身份證,并調換出真身份證,前往銀行盜取了姜某惠存單內本金及利息共計200122.5元。該行為已由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構成盜竊罪,予以處理。對于首次取得的15萬元,姜某英辯稱是母親考慮她的家庭情況對其進行的贈與。
法院認為,本案存在兩大爭議焦點:一是姜某英是否存在侵害姜某惠財產權益的侵權行為;二是若存在侵權行為,姜某英應承擔的責任范圍。對于第一點,在案證據無法證實姜某惠贈與姜某英15萬元,姜某英無權使用姜某惠的財產,侵害了姜某惠的財產權益,應承擔侵權責任。而對于第二點,法院認為,姜某英侵害的財產權益為15萬元,對于姜某惠訴請賠償15萬元,該院予以支持。姜某惠訴請的交通費、住宿費、養(yǎng)老院支出,不屬于侵權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亦無法律規(guī)定參與訴訟的支出屬于損失賠償范圍,故該院不予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姜某英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姜某惠賠償15萬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在判決書中,法院還呼吁,姜某惠年事已高,姜某英作為女兒本應反哺以報養(yǎng)育之恩,卻損害母親的合法權益,應當予以否定評價。母女親情血濃于水,希望姜某英知錯能改積極彌補挽救,母親姜某惠能給予子女改過的機會,重拾血脈親情,安享晚年。
“我們也希望她能夠根據判決結果,將錢如數返還給媽媽?!秉S女士表示,接下來,將等待姜某英還錢,如果對方不還,將申請強制執(zhí)行。
原告家屬同律師周兆成在法院外
針對此事,原告的代理律師——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告訴大皖新聞記者,接下來,他們將密切關注判決的履行情況。如果被告未在判決生效期內主動履行賠償義務,他們將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并追究其遲延履行的法律責任。
大皖新聞記者 韓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