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什么扣我的工資!”男子是一名駕校教練,月底發(fā)工資,他發(fā)現自己被扣了近千元。一問原因,愣住了,不是因為教學失誤,也不是因為學員投訴,而是因為他偶爾沒按單位要求,在朋友圈轉發(fā)駕校的招生廣告,這讓他覺得很委屈
原來,駕校不久前出了一條規(guī)定:每個教練每天必須把指定的招生宣傳內容轉發(fā)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缺一次就扣200元。陳教練平時主要帶學員練車,對朋友圈這種私人空間不太想被工作內容刷屏,有時候忙,有時候忘了,偶爾就沒發(fā)。沒想到,幾次沒發(fā),直接扣掉小半個月收入
對此,有網友認為:既然在駕校工作,宣傳招生也是分內事,發(fā)個朋友圈舉手之勞,沒什么可抱怨的
也有網友表示:朋友圈屬于個人生活,與公司無關,要求發(fā)朋友圈本就不合理,扣錢更不應該
其實說起來,我們每天打開微信,朋友圈里可能是家人的日常、朋友的動態(tài)、自己的心情記錄。對很多人來說,這里是一個相對私密的空間,是工作之外的自留地。一旦公司強行要求員工每天轉發(fā)宣傳內容,這個“圈”就變了味,它不再完全屬于個人,而變成了一種隱形的工作工具
更關鍵的是,因為沒發(fā)朋友圈就扣工資,這錢扣得有沒有依據?
按照勞動法,公司可以對員工進行管理,也有權制定規(guī)章制度,但涉及薪酬扣除,必須有明確的依據,并且不能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
而朋友圈具有較強的私密性,是個人的社交平臺,員工對自己朋友圈發(fā)布的內容享有自主決定權,用人單位無權強制要求員工轉發(fā)工作的相關內容,更不能因未轉發(fā)為由克扣員工的工資
小編覺得,單位想擴大宣傳可以理解,但方法有很多種。比如設計激勵機制,鼓勵員工自愿轉發(fā);或者用企業(yè)賬號、專用渠道去做推廣,而不是把壓力轉嫁到員工的私人賬號上。動不動就罰款,既傷了員工的心,也暴露了管理方式的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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