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止未成年人騎電動車、摩托車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長們:
您好!
電動車、摩托車給大家?guī)砹朔奖闩c快捷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隱患和危險。因未成年學生騎電動車、摩托車是違法行為,且涉及學生騎乘電動車、摩托車的道路交通事故屢見不鮮,為切實保護交通安全,還請家長共同來維護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
一、掌握相關法律規(guī)定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未滿12周歲不得騎行自行車;未滿16周歲不得騎行電動自行車(共享電動車);未滿18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和普通摩托車等交通工具;年滿16周歲的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必須懸掛號牌、佩戴安全頭盔;不得加裝遮陽傘、不闖紅燈,后座不得載人,安全文明駕駛。年滿18周歲以上駕駛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和普通摩托車,必須持有相應的駕駛證及行駛證,并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電動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
2、未成年人違法也要接受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未成年人違法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應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責任。監(jiān)護人盡到監(jiān)護職責的,可以減輕責任。
二、家長需履行好監(jiān)護責任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積極維護交通秩序,做到騎行電動自行車必須上牌,同時佩戴安全頭盔,不加裝遮陽傘,不開老年代步車,不駕乘農(nóng)用車等不具備載人條件的車輛,以實際行動,做孩子的好榜樣。
2、對孩子要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yǎng)孩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跟孩子一起學習交通安全知識,認識交通標志、危險標志、禁止標志,時刻提醒自己,讓自己和孩子遠離交通事故。
3、不違規(guī)違法為學生購買和提供電動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上學、放學。
未成年人騎電動車的案例
案例
事故案例一:12歲騎電動車撞人父母
被判賠110多萬
2021年10月4日,12歲的小蕭使用父親蕭先生的賬號,掃碼開鎖騎共享電動車。在騎行過程中,小蕭逆向行駛,與駕駛兩輪電動車且未戴頭盔的夏女士相撞,造成兩車受損、夏女士受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小蕭承擔該事故主要責任。
因事故發(fā)生時小蕭未成年,共享電動車在使用時有保險服務,故以小蕭的父母、共享電動車所有公司、保險公司為被告,訴至澗西區(qū)人民法院,最終法院依法判決小蕭的父母賠償夏女士醫(y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110余萬元。
案例
事故案例二 :學生駕駛電動車搭載同學摔倒致其死亡,父母被判賠70萬元
2022年3月4日,未成年學生王某(未滿16周歲)駕駛二輪電動車載同校未成年學生李某(未滿16周歲)沿灣沚區(qū)灣沚鎮(zhèn)南湖路由西向東行駛,途經(jīng)G329國道與南湖路交叉路口處左轉(zhuǎn)彎時,因操作不當電動車發(fā)生側(cè)翻。后座乘員李某墜地受傷,送醫(yī)救治無效后死亡。
經(jīng)交警部門認定,王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不負責任。李某父母起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王某及其監(jiān)護人承擔各項損失共計100余萬元,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考慮到該案的特殊情況,于是耐心安撫當事人情緒,積極做調(diào)解工作。最終雙方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王某及其監(jiān)護人共計賠償70萬元。
未成年人騎電動車的危害
01
未滿16歲的孩子在遇到緊急情況時由于心理和生理發(fā)育還未成熟,應變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時采取正確處置方式,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02
電動自行車操控的穩(wěn)定性及剎車系統(tǒng)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發(fā)情況時,應對能力和控制能力較弱,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
03
未成年人往往年輕氣盛,騎行車速較快,甚至伴隨一些危險動作,如搭載他人、
追逐打鬧等,這些行為,更易引發(fā)各類大
小交通事故。
04
一些學生騎車載2-3人,在道路上急速
行駛,還嬉笑打鬧,極易發(fā)生交通事故。
風險防控三要點
孩子的安全是我們共同的心愿,也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為了學生交通安全,敬請家長們、孩子們謹記以下幾點:
01.
作為家長,您必須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法規(guī),如果孩子達到騎自行車上學的年齡,您還應定期檢查自行車剎車、搖鈴、車鎖、輪胎等。經(jīng)常告訴孩子騎自行車的安全常識,靠右行駛,謹記“十不”: 不逆行,不闖紅燈,不雙手撒把,不多人并騎,不相互攀扶,不追趕比賽,不騎車閑聊,不帶人,不騎入機動車道,不扒機動車。
02.
作為家長,您更要謹記并告誡孩子: 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機動車都是違法行為;您要堅持原則,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千萬不要以為孩子已經(jīng)長大而盲目地滿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要禁止未成年的孩子駕駛電動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機動車上路; 時刻關注孩子出行安全,發(fā)現(xiàn)問題積極整改,不能心存曉幸,掉以輕心!要堅守安全底線,杜絕慘痛的危險事故發(fā)生。
03.
作為學生,也要不能向大人提不合理要求,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規(guī),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為家庭的平安、和睦、幸福盡義務,保護自己健康平安成長!
保護學生交通安全,是我們共同的心愿,也是我們共同的責任。廣大的家長朋友們,請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guī),幫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識,一起積極抵制交通陋習!希望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從小培養(yǎng)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文明素質(zhì),讓我們的孩子健康成長。
來源:惠農(nóng)區(qū)教育局微信公眾號、沙坡頭區(qū)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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