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下稱“深圳市委金融辦”)發(fā)布《關于警惕非法集資陷阱的風險提示》(下稱《風險提示》)?!讹L險提示》指出,當前非法集資活動花樣持續(xù)翻新,隱蔽性與迷惑性顯著增強,部分不法分子借“新概念”“新場景”設局,不僅嚴重侵害群眾財產安全,更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為提升公眾風險防范意識,《風險提示》詳細披露了“農業(yè)云養(yǎng)殖”“醫(yī)療美容”“AI算力租賃”等六大類非法集資典型案例,并明確金融業(yè)務特許經營原則及正規(guī)機構資質查詢渠道。
案例1 “農業(yè)云養(yǎng)殖”陷阱
“云養(yǎng)黑豬”高收益實為傳銷騙局
《風險提示》首個披露的案例,聚焦近期高發(fā)的“農業(yè)云養(yǎng)殖”領域。據介紹,某地市民孫女士經朋友介紹,接觸到一款“云養(yǎng)黑豬”投資項目。該平臺對外宣稱,投資者無需實地參與養(yǎng)殖,認購后即可享受年化60%的固定收益。孫女士投入資金后,平臺以“系統(tǒng)升級”為由凍結提現(xiàn)功能,隨后關閉APP。經查,該項目無真實養(yǎng)殖場,利用層級返利發(fā)展4萬會員,涉案金額超億元,涉嫌非法傳銷活動。
深圳市委金融辦特別提示,近年來,“云養(yǎng)經濟”領域違法犯罪活動高發(fā)。一些不法分子往往打著“發(fā)展農業(yè)產業(yè)”的幌子,將正常的農產品種養(yǎng)、銷售環(huán)節(jié)包裝成“投資融資項目”,借助互聯(lián)網平臺廣泛宣傳推廣,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既侵害公眾合法利益,也對農業(yè)產業(yè)健康發(fā)展造成負面影響。
據了解,此類欺詐活動存在三大典型特征:一是以“農業(yè)+科技”為噱頭,炒作田園生活、有機生態(tài)、智慧農業(yè)等熱點,偽造養(yǎng)殖、種植的視頻圖片來虛構或夸大實際生產場景,對外宣稱低風險、高收益,但真實經營模式難以支撐其承諾收益;二是網絡屬性強,不法分子依托互聯(lián)網、移動應用程序開展運營,通過網上支付工具收付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資金監(jiān)管和追蹤難度大;三是存在多種違法犯罪風險,不法分子以種養(yǎng)收益分紅、農特產品返還等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有的利誘參與人發(fā)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涉嫌非法集資、傳銷等多種違法犯罪行為?! ?/p>
案例2 “醫(yī)療美容”陷阱
“美容貸”騙局致巨額損失
隨著“美麗經濟”興起,醫(yī)療美容行業(yè)成為非法集資新“溫床”?!讹L險提示》披露,某美容機構以“零成本變美”為誘餌,宣稱“貸款做項目,公司替還款”,誘導消費者通過合作平臺辦理“美容貸”,將貸款資金全額轉入機構賬戶,承諾分期返還本息,誘騙近千名消費者貸款6622萬元,實際僅部分返款即崩盤,造成4070萬元損失,涉嫌集資詐騙。
深圳市委金融辦指出,當前醫(yī)療美容行業(yè)快速發(fā)展,部分不法分子借“美麗經濟”噱頭,將非法集資與醫(yī)美服務捆綁,通過“免費項目”“股東分紅”“創(chuàng)業(yè)加盟”等幌子設置騙局,尤其針對中青年女性、創(chuàng)業(yè)者等群體實施侵害。此類騙局隱蔽性強、涉眾面廣,已造成多起大額財產損失案件。
案例3 “AI算力租賃”陷阱
“云存儲投資”屬龐氏騙局
在“人工智能”“云計算”等高科技概念熱度加持下,不法分子開始借“高科技投資”之名設局?!讹L險提示》顯示,某公司對外宣稱“購買云存儲容量即可享受固定收益”,具體方案包括“投資1萬元購買1000GB云存儲空間,年化15%-30%收益,按月分紅”“存儲滿1年不僅返還本金,還額外獎勵20%收益”,實則以新投資者資金兌付舊投資者收益,涉嫌非法集資。
深圳市委金融辦提醒,一些不法機構打著高科技投資等旗號,編造包裝虛假投資AI、云計算、云存儲、大數據等服務器項目,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吸引投資者參與,實施非法集資活動,嚴重侵害公眾財產安全。該類機構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包裝所謂高科技投資項目,公開虛假宣傳高額收益并吸收公眾資金,具有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征。
案例4 “RWA”陷阱
“數字文旅基金”涉虛擬貨幣詐騙
《風險提示》還關注到“RWA(實物資產代幣化)”這一新興概念被不法分子濫用的情況。部分不法分子以“RWA”、虛擬貨幣、“境外數字期權”等為噱頭,誘導群眾參與交易炒作,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據悉,某機構以“RWA數字文旅基金”為名,引導投資者下載專屬APP購買虛擬貨幣,并通過“拉人頭抽提成”的模式發(fā)展下線,聲稱入會可免費旅游并獲高額回報。經查,該模式無任何實體文旅資產支撐,純靠新投資者資金維持運轉,涉嫌集資詐騙。
針對此類虛擬貨幣相關的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提示》特別援引2021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四大法律邊界:一是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二是虛擬貨幣相關業(yè)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此類活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lián)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四是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若相關行為違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fā)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將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案例5 “假冒央企國企”陷阱
購“城投公司”債權產品 人均損失超20萬元
“貼國資標簽、偽造‘安全背書’”是非法集資的常見套路,《風險提示》披露的第五類案例便聚焦此類騙局。某機構假冒“地方城投公司”名義,以“城市更新拆遷項目”為噱頭發(fā)行債權產品,并對外宣傳“本金由市國資平臺全額擔保,到期不兌付可直接向國資委追責”。然而,經調查核實,該機構與地方城投公司無任何關聯(lián),所謂的“擔保函”系偽造,涉案資金大部分被轉移至境外,已涉嫌集資詐騙。該案中,投資者平均損失超20萬元。
深圳市委金融辦強調,此類騙局的核心套路是通過“貼國資標簽”偽造“安全背書”,再以“低風險、高回報”為誘餌,誘導公眾投入資金,本質仍是“拆東墻補西墻”的圈錢游戲,最終必然因資金鏈斷裂導致投資者血本無歸。 案例6 “黃金理財”陷阱
“黃金生息”實為無資質造假
黃金因“保值增值”屬性受投資者青睞,不法分子也借機設下“黃金理財”陷阱?!讹L險提示》顯示,某公司聲稱“持有上海黃金交易所牌照”,對外銷售“黃金生息”產品,承諾“月息1.5%,收益穩(wěn)定可靠”。投資者張某投入50萬元后,該公司卻以金價波動為由拒絕兌付。經核查,該公司無任何貴金屬經營資質,實物黃金庫存僅為鍍金銅塊,已涉嫌集資詐騙。
深圳市委金融辦提醒,投資者在參與黃金交易時,應當選擇黃金交易所公布的會員單位或相關機構進行咨詢和交易,避免上當受騙。
溫馨提示 核查正規(guī)金融機構 認準五大權威渠道
為方便投資者核查機構資質,《風險提示》附錄五大權威查詢渠道: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官網可查金融機構、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等的許可證信息;證監(jiān)會官網可查詢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公募基金管理機構、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公開募集基金銷售支付結算機構、基金管理公司從事私募資產管理業(yè)務子公司、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名錄,以及公募基金產品索引等信息;基金業(yè)協(xié)會信息公示網可查備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產品信息;中國人民銀行官網可查第三方支付機構、互聯(lián)網支付企業(yè)等信息;深圳市委金融辦官網可查深圳市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典當、融資租賃、商業(yè)保理、地方交易場所等地方金融組織名錄。
采寫:南都記者 羅曼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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