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所有女性結婚以后都要面臨婆媳問題,有些婆媳互相看對方不順眼,仿佛是一對仇人。這個可憐的婆婆生病需要化療,面對婆婆的需求,兒媳無論怎么說都不肯拿錢。
面對毫不講理的妻子,丈夫只能懊悔不已地說:“她比蛇蝎還毒!”
婆婆需要拿錢化療,兒媳拒絕給錢
小趙的媽媽生病之后已經沒有心思打理名下的店面了,所以她直接將兩個店面轉給了小趙。沒過多久,媽媽的病情嚴重到需要接受化療。
眾所周知,化療的費用高得嚇人,普通人家根本承擔不起這筆費用。好在他們的家庭條件比較富裕,于是媽媽聯(lián)系了小趙,希望他能拿出一筆錢讓自己治病。
在小趙看來,媽媽辛辛苦苦把自己撫養(yǎng)長大,如今媽媽生病了,他自然有責任照顧媽媽。只是他沒想到,妻子小陳無論如何都不肯拿錢,甚至還跟自己大吵一架。
原來,小陳覺得婆婆已經做了這么多年的生意,她手里起碼有幾十萬元,怎么可能不夠用?為了防止婆婆占自己的便宜,小陳始終都不想給婆婆一分錢。
事已至此,小趙不想再尊重妻子的意見,他偷偷給媽媽和爸爸轉了幾萬元。小陳發(fā)現(xiàn)這件事情后,跟小趙吵得不可開交。她認為小趙的行為是在蔑視自己,根本沒把自己的意見當回事。
因為金錢問題,夫妻關系破裂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他們第一次因為錢的問題吵架了。早在結婚之前,他們就為這段婚姻埋下了一個地雷。
當初是小趙看中了小陳,為了把小陳娶回家,小趙對丈母娘的要求算得上是有求必應。身為生意人,小趙常年在廣西生活幾乎沒有時間回到老家。
聽到丈母娘要求他在老家買一套房子的時候,他還是一口答應下來,并且當時就給了丈母娘一筆錢。丈母娘覺得這套房子代表了小趙的誠意,所以就同意讓他們領證結婚。
可是結婚之后,小趙覺得他們暫時沒必要在老家買房,畢竟廣西這邊的生意還是非常穩(wěn)定的。小陳和母親聽了這番話就覺得有些不可理喻,她們經常因為買房這件事跟小趙發(fā)生爭吵。
眼看著小趙不想回老家生活,丈母娘一氣之下直接拿著那筆錢去買了一套房子,而且寫的還是自己的名字。對于丈母娘的行為,小趙從始至終都不知情。
在丈母娘看來,她當初對小趙只有一個要求:買房。如果小趙連這一點都做不到,她確實是無法接受。
如今小趙的媽媽生病住院,小趙承擔著巨額治療費用。所以他想把當初給丈母娘的十幾萬元先要回來,畢竟媽媽的命更重要。
結果丈母娘態(tài)度強硬地表示:要錢沒有,要房就拿走。小趙確實可以把房子拿走然后轉手賣掉,可是這套房子在一年內不能過戶,他實在是沒了辦法。
雙方爭執(zhí)不休,究竟誰對誰錯?
現(xiàn)在這對小夫妻因為錢的問題發(fā)生了爭執(zhí),他們到底誰才是過錯方呢?首先,丈母娘沒有權利處置那筆錢。當初小趙給她的那筆錢是用來購買婚房,而不是當作給女方的彩禮。
因此從法律角度來看,如果他們約定了是給夫妻二人購買婚房,那么這筆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約定了只是給小趙個人購買婚房,那么這筆錢就是小趙的個人財產。無論怎么看,丈母娘都跟這筆錢沒有任何關系。
其次,小陳拒絕支付婆婆的醫(yī)療費用并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只是在道德層面上有些問題。如果他們始終無法針對這件事達成一致,那么小趙可以要求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然后用自己的那份財產支付醫(yī)療費用。
最后,在這場鬧劇中小趙沒有任何過錯,至于小陳是否有錯她自己心知肚明。倘若身患重病的是小陳的母親,她是否能接受小趙的冷眼旁觀,是否能保證不動用夫妻共同財產為母親治病?
事實證明,如果小陳是一個有血有肉有孝心的女兒,她一定能體諒小趙的做法。只可惜,小陳始終不肯承認自己的錯誤,也不肯退讓,她只想讓小趙向自己低頭認錯。
可是在小趙看來,小陳是耽誤自己媽媽治病的罪人,就算媽媽最后能順利度過難關,他們恐怕也很難和好如初了。
希望大家都能引以為戒,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學會換位思考,要懂得體諒伴侶或者是其他親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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