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歷三十九年京察,因遼東任上的出色表現(xiàn),熊廷弼有望升任遼東巡撫或返回京師任北直隸督學巡按御史。但給事中段然卻力勸吏部尚書孫丕揚將熊廷弼遠放南京,委任為提督南直隸學政。
段然的理由是江南“士風囂悍,所在圍官府、焚縉紳房屋,皆目為藍袍大王,莫敢問”,只有熊廷弼這種文武兼?zhèn)?、手腕強硬者才能整頓江南士林。說得義正言辭,但他并不是真心為朝廷考慮。
萬歷三十七年東林謀劃李三才入閣一案爆發(fā),東林和非東林展開了長達一年的斗爭(這是明末黨爭的標志性事件)。非東林派系的官員大多希望原禮部侍郎郭正域入閣,段然則站隊李三才一邊。而熊廷弼和郭正域不僅互視對方為知己,還是兒女親家。
另外段然和兵科給事中胡嘉棟是死對頭,萬歷三十八年段然逮住胡嘉棟工作失察的機會發(fā)起彈劾。正是熊廷弼上疏為胡辯解,才讓他免于受過。熊出面救胡的原因是,胡嘉棟在他鄉(xiāng)試時對他有知遇提攜之恩。
所以段然就是在故意下絆子,讓熊廷弼這個楚黨去東林的大本營“整治”東林學子,欲借黨爭之手扳倒自己的敵人。
萬歷三十九年八月,熊廷弼到達南京履任。很快他就發(fā)現(xiàn)了“士風囂悍”的根源,不少學子依仗的不是才學而是地方權貴的裙帶關系。熊廷弼的應對方法也很簡單,親自抓“歲考”,品學兼優(yōu)的提拔,不行的罷黜。
注:“歲考”是針對各府官學生員(廩生、增生、附生)的考評??荚嚦煽兎至?,一二等可參加鄉(xiāng)試,三等無賞無罰,四等需接受教授懲戒,五等降級,六等革除生員資格。
很快熊廷弼就干出了兩件大事。
其一,據(jù)《定陵注略》記載,常州某公子在考試時作弊被抓,雖然他爹“實力雄厚”,但熊廷弼也沒慣著,讓人把他捆起來打了一頓并關禁閉。該公子的父親,氣得帶人入學府搶人。后在鄉(xiāng)紳的調(diào)停下,熊廷弼才沒有上綱上線。
其二,熊廷弼黜落了東林魁首顧憲成長子顧與渟的生員資格(此時顧憲成還在世)。以顧家的家風和顧憲成的成就,顧與渟不太可能在學問上不合格。熊廷弼這么做可能是看不上顧與渟的人品,以及給江南士子們立“榜樣”。
先生謂諸生不看《性》、《鑒》,無實學,每試必書經(jīng)論四篇,無論者一等,無幫補、無經(jīng)者,文雖工,置五等 … 所拔皆名士,所進皆寒微,所黜皆鄉(xiāng)紳津要子弟,而東林子弟居多。人妄擬先生有意摧東林,至此禍不可解。
《熊襄愍集》
當然也有另一種可能,熊廷弼在刻意針對顧憲成和他身邊的人。因為李三才案后,明朝的黨爭上升了一個層次。不管愿意與否,官員們都得站隊(熊其實和部分東林官員私交頗好)。無人能獨善其身,熊廷弼也跳不出這個染缸,這也是明朝的大不幸。
很快針對熊廷弼的報復就來了。萬歷四十年七月,應天巡按御史荊養(yǎng)喬(東林)上疏彈劾熊廷弼“庇護奸人、殺人媚人”兩罪。除此之外,荊養(yǎng)喬在未獲朝廷允準的情況下突然棄官以示抗議。
在熊廷弼上任前太平府發(fā)生了一個案子。生員梅宣祚和他族兄弟梅振祚、梅子祚、梅羽祚、梅俞祚、梅望祚以及湯必守,私下收容一名出奔的婦人徐氏,民間傳言幾人將其私藏家中淫玩。
在審理此案的過程中,宣城生員蘇海望、李茂先、馮應祥、芮永縉等人擺出一副為民請命的模樣,利用生員公舉的特權到南京各衙門鬧事告狀,并四處宣稱案件有黑幕、有人要包庇梅氏等等。
熊廷弼到任一段時間后,這個案子也結案了。判梅振祚、梅子祚、湯必守流徒,其余杖刑并全部革除生員。于此同時有人向熊廷弼檢舉了蘇海望等人的不當行為,熊廷弼查實后就下令杖責以示懲戒,結果芮永縉被當堂打死了。
此案接著引出了第二案,在介紹第二案之前需要先了解一下前案相關人員的背景。
首先,梅家是典型的江南縉紳家族。自嘉靖朝中期,梅家代代都有人中舉人或進士,此時正是梅家最輝煌的時候“兄弟三進士,一門四舉人”。湯必守是宣黨魁首湯賓尹的族人。受害人徐氏的家門也不低,家主是致仕的前刑部尚書(南京)徐元太。
第二案是樁陳年舊案,當年徐家有個女兒起初聘于湯一泰(湯賓尹的族叔),后來徐家嫌棄湯家聘禮太少(湯賓尹發(fā)跡前湯氏并不富裕),又與當?shù)馗蛔迨┘疫_成意向。為了悔掉之前的婚約,徐湯兩家編出了個指腹為婚的故事。
湯家覺得自己被欺負了,就將此事告到了官府。徐家怕一女聘二夫的丑事被戳穿,就逼自己女兒上演跳塘自盡的戲碼意圖逼湯家撤訴。哪知這女孩真淹死了,徐、施兩家就趁勢鼓動人鬧事,湯家不得不息訟,三家也算是結成了仇。后在徐元太的參與下,當?shù)貫檫@個徐氏女孩建了烈女祠。
注:明清時期盛行“死者為大”,不少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無理一方會濫用“威逼人致死”的罪名,通過自殘、自殺的手段來逼迫有理方妥協(xié)或逆轉(zhuǎn)案件審理的結果。這在欠債、土地糾紛案件中高頻發(fā)生。
這兩個案子看上都和熊廷弼沒關聯(lián),但經(jīng)荊養(yǎng)喬的描述就不一樣了。
荊養(yǎng)喬認為對梅氏子弟以及湯必守的判罰太輕,原因是熊廷弼干涉了案件的判罰,其目的是包庇梅家(梅家的梅守和與熊廷弼是同年)以及討好湯賓尹。
另外,熊廷弼在處罰蘇海望、李茂先、馮應祥、芮永縉等生員的判詞里提了句“施湯故智”,這確實是在說第二案。
因為當年徐元太為徐家女建烈女祠并不是自己直接出面,而是由生員馮應祥(就是被熊廷弼打的)等人出的頭。當時的南直隸督學御史(史學遷)就批評這些生員舉止不當,他覺得徐氏一人許兩家在先,并非死于大義,所立之祠當為“淫祠”(后來這個烈女祠被拆了)。
熊的本意是告誡學子們別忘前事,不要過度參與縉紳爭斗被人當槍使。荊養(yǎng)喬則認為熊是在明目張膽的討好湯氏,為幫湯家出氣,故意杖責這幾個生員。
注:馮應祥很有可能是依附于徐家的職業(yè)“訟棍”。他們四處舉告“梅家子弟宣淫案”,也有可能是制造輿論以給官府壓力重判梅氏,因為當時徐家勢力遠不如梅家。
經(jīng)荊養(yǎng)喬的折騰,加上熊廷弼之前的作為,他很快就被推到了風頭浪尖。對于荊養(yǎng)喬的彈劾以及任性去職,神宗命左都御史孫瑋調(diào)查此事,結果孫瑋導致這場斗爭進一步升級。
對于主動棄官的荊養(yǎng)喬,他給出了革職的處理意見;對于熊廷弼,他則以“二御史相爭,必行勘,乃足服其心”為由,建議朝廷命熊廷弼返鄉(xiāng)待勘。
注:“行勘”是指派出御史分別堪問各方說辭并進行調(diào)查核實,最終再給出判罰結論。在這個過程中被勘問的各人需停職并固定場所(非監(jiān)禁但不得隨意遠離,所以一般都會被要求返鄉(xiāng)居?。?。
孫瑋的奏疏上呈至朝廷,神宗同意了孫瑋的建議,這立刻就引爆了黨爭。東林一系的官員紛紛上疏支持孫瑋的處理意見,而楚黨成員則同仇敵愾,群起彈劾孫瑋結黨營私,包庇荊養(yǎng)喬并想構陷熊廷弼。
因為很多楚黨成員本身為御史,是孫瑋的下屬。這搞得孫瑋很尷尬,所以一番大亂斗后,事實沒查出個所以然,孫瑋自己就被迫請辭了。神宗只得派沒有黨派背景的右副都御史徐應登,接手調(diào)查。
萬歷四十一年二月,徐應登上呈了他的調(diào)查抱告,大致為以下三點:
第一,熊廷弼不僅沒有包庇梅氏子弟和湯必守,還“恨不能受刃其同黨”。
第二,蘇海望、李茂先、馮應祥、芮永縉等生員確實收了他人錢財,才假借公舉之名于各衙門告狀鬧事。熊廷弼杖責他們并不違法。至于芮永縉被打死,是他自己身體不好。
第三,沒有實質(zhì)證據(jù)能證明熊廷弼討好湯賓尹。
除此之外,徐應登還評價熊廷弼在履任期間“豪爽英邁,凡事?lián)刹灰伞薄UJ為熊廷弼是因力挽江南士風而得罪不了人,才遭到謠言誹謗。
這一下楚黨攻擊孫瑋更甚,孫瑋也開始更為頻繁地請辭。神宗的態(tài)度就值得玩味了,他一方面不真心挽留(真挽留就得處罰幾個彈劾人),一方面又不同意孫瑋的辭職。以至于到了七月,孫瑋已上了25份辭職申請,后被迫學荊養(yǎng)喬,直接撂挑子走人。
另一方面,徐應登雖然證明了熊廷弼的清白,但神宗也不說讓他回任而是讓他在老家繼續(xù)待勘,這一待就待到了萬歷十七年四月遼東已危如累卵。
神宗這是在干什么?說好聽點,他是兩邊各打五十大板,玩平衡。說難聽點,他這就是在故意怠政,想讓朝廷停擺(他想依靠更聽話的宦官治國)。所以清人說“明亡于萬歷”,真沒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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