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提起民族英雄、抗金名將岳飛,總認為,當年岳飛之所以在勝利在望的情況下,面對宋高宗的”十二道金牌“,便無奈班師回朝,是因為岳飛“愚忠“。如果不是岳飛“愚忠“,后來他也不會冤死于風波亭。
那么岳飛到底是不是一位“愚忠“之臣呢?我們還須從真實的歷史中尋求答案。
紹興十年(1140)五月,金國撕毀與南宋訂閱的所謂和議,十五萬大軍兵分四路南下,進攻南宋。一直奉行投降路線的宋高宗趙構和奸相秦檜,在萬般無奈之下,只得被動地組織對南侵金軍的抵抗,并把抗金的重任主要寄托在一直主張收復失地的岳飛身上。當時擔任湖北路和京西路宣撫使、河南路和河北路招討使的岳飛,當即率全部兵馬,從鄂州(今湖北武漢)北上迎敵。
當年閏六月中旬,岳家軍的主力部隊就挺進今天河南省的中心地帶,在當地忠義民兵和廣大老百姓的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岳家軍將士浴血奮戰(zhàn),一連收復了許昌、鄭州、洛陽、垣曲、郾城等一大批被金兵占領的城市,以及大片土地。
在每一場戰(zhàn)斗中,岳家軍的將士們都恪守紀律,奮勇爭先,以一擋十甚至以一擋百,表現出有進無退的精神。經過多次交戰(zhàn)之后,金兵對岳家軍發(fā)出感嘆:撼山易,撼岳家軍難!
在郾城、臨穎和穎昌府等戰(zhàn)役之后,岳家軍作出了最大的努力,取得了最大的勝利,也付出了最大的犧牲,幾乎到了精疲力竭的地步??删驮谶@一關鍵時刻,原本一同北上抗金的張俊、王德等部隊,卻按照朝廷的“密旨“從淮北撤向淮南,使奮勇抗戰(zhàn)、勇往直前的岳家軍一下子處于孤立無援的境地。
七月初四、初五,岳飛從郾城接連向朝廷發(fā)出奏章,呼請“令諸路之兵火速并進?!倍w構、秦檜卻置之不理。對朝廷“密旨”心領神會的張俊、王德等人,繼續(xù)帶領部隊從宿、亳(今安徽宿州、亳州)撤往廬州(今安徽合肥)。
原來,早在本次出兵北伐之初,南宋朝廷仍對是戰(zhàn)、是守、是降拿不定主意,還在尋找停止戰(zhàn)斗、屈己降敵的折中辦法。所以,六月中旬,趙構、秦檜便分別派官員到韓世忠、張俊和岳飛軍營去“計議軍事”,除帶去官樣的《御札》之外,還分別口頭傳達趙構、秦檜更機密的旨意:“兵不可輕動,宜且班師。”
六月下旬,朝廷派遣到岳家軍“計事“的李若虛來到鄂州(今湖北武漢),當時岳飛已率大軍北上。李若虛追上大部隊,并向岳飛口授了朝廷的”密旨“。岳飛一聽,斷然不從,據理力爭。他說,北伐計劃已經延擱了三年,現在機不可失,豈能一誤再誤?李若虛本就主張抗金,他激于大義,毅然承擔了”矯詔之罪“,支持岳飛繼續(xù)率軍北伐。
七月十七日,也就是岳家軍取得穎昌府大決戰(zhàn)勝利后的第三天,朝廷一連送來十二道“金字牌急遞“,要岳飛”措置班師“!面對這一皇命,岳飛悲憤滿腔,肝膽欲裂,感到從未有過的痛楚和絕望。他頓足捶胸,對著部將們哀號道:“十年之功,廢于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難以中興!乾坤世界,無由再復!”
在稍微冷靜之后,岳飛再次分析了軍事形勢尤其是岳家軍的處境,在“喪師“與”班師“之間作出了正確的抉擇——班師。
試想,如果這時岳飛抗旨不班師回朝,那在張俊等淮北宋軍已相繼奉”密旨“撤回淮南之后,岳家軍突然處于孤軍深入的情況下,金軍完全可以對岳家軍構成正面、側面合擊之勢,把岳家軍圍殲;而趙構、秦檜也可以用”違抗朝命“的借口,調集張俊、楊沂中等人的部隊對岳家軍大張撻伐,甚至與金軍合力把這支勁旅消滅。岳飛為了避免遭受這一嚴重后果,奉命班師,這決不是用來對趙構表示其惟命是從的”盡忠“行為,更與所謂的”愚忠“不相干。
其實,為人忠直強項、直情徑行的岳飛,在其近二十年的戎馬生涯中,盡管所作的一切努力全都為服務于趙宋王朝,但岳飛對趙構并沒有一味的惟命是從。一心想著“盡忠報國”的他,在許多問題上有著自己獨特的觀點和主張,在雙方觀點不一的情況下,岳飛往往大膽直言。其中有三次“直諫”事件,影響比較深遠。
岳飛第一次上書宋高宗批評朝廷的投降路線,是在建炎元年(1127)六七月間。當時還是一名從七品小武官的岳飛,面對黃潛善、汪伯彥等人無意恢復故土,而一味縱容趙構退避到長安、襄陽、揚州等地的做法很反感,于是上書宋高宗,責備黃潛善等人“有茍安之漸,無遠大之略“,請求皇帝取消去三州”巡幸“的詔令,車駕還東京(今河南開封)主持大計。當時年僅25歲的青年岳飛,居然敢上書皇帝,指斥執(zhí)宰,該具備多大的勇氣?后來朝廷以”小臣越職,非所宜言“的名義處分岳飛,把他趕出了軍營。
第二件著名的“直諫”,便是所謂奏請“建儲”事件。宋高宗趙構在登基之前曾有一子,后早夭。在逃亡揚州期間,趙構因一時驚怖而導致不育。為將來有人繼承皇位,趙構先后從皇室宗親中過繼了兩名男孩。
紹興七年(1137)九十月間,岳飛受詔到建康(今江蘇南京)行朝向趙構奏事。當時岳飛聽說金國正準備把他們擄去的宋欽宗趙桓的兒子、皇太子趙諶送回東京(今河南開封),以擾亂南宋人的人心。所以岳飛在見到趙構后,便進言道:“為朝廷計,不如把讀書于資善堂的建國公(指后來的宋孝宗趙昚)正式立為皇太子,這樣就使虜酋無計可使了?!?/p>
趙構對岳飛“越職“論建儲的事,很不高興。便對岳飛說:“卿言雖忠,然握重兵于外,這類事體并不是你所應當參預的?!睌的曛?,”干預建儲“竟成為岳飛的罪狀之一。
第三次有名的“直諫”,岳飛更為大膽。趙構在第二次起用秦檜為宰相后,于紹興九年(1139)與金國訂立所謂“和約”,趙構為粉飾太平,下詔夸大其辭,封賞群臣。岳飛看了詔書之后,氣不打一處來,立即寫了一道《謝表》奏進。
岳飛在《謝表》中說:“臣幸遇明時,獲觀盛事。身居將閫,功無補于涓埃;口誦詔書,面有慚于軍旅!尚作聰明而過慮,徒懷猶豫而致疑;謂無事而請和者謀,恐卑辭而益幣者進。臣愿定謀于全勝,期收地于兩河。唾手燕云,終欲復仇而報國;誓心天地,當令稽顙以稱藩!“
岳飛《謝表》的中心思想是,非但不承認朝廷與金國訂立的所謂和約,而且要按照自己的夙愿,揮師北進,收復失地;非但不能把趙宋王朝降格為金的附屬國,而且要把金國打敗,逼令他成為宋的附屬國。這哪里是岳飛的“奉表稱賀“,其實是岳飛對趙構、秦檜投降行徑的鄙視和諷刺,是岳飛對朝廷拙劣表演的大聲抗議。
從這一樁樁、一件件事情來看,岳飛還是一位“愚忠“之臣嗎?
事實上,岳飛是把對皇上、對朝廷的忠與對國家、對民族的忠,實現了高度的統(tǒng)一。不論是他屢次不顧個人安危犯顏直諫,還是在非常時期奉詔班師,其前提都是從維護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發(fā)。所以說,岳飛絕不是一名“愚忠“于皇上、朝廷的臣子,而是一位“大忠”于國家、民族的英雄。
(參考資料:鄧廣銘先生《岳飛傳》,王曾瑜先生《盡忠報國:岳飛新傳》)
作者丨岳 鵬
編審丨大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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