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隨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一起侵犯著作權案宣判,10名被告人均獲刑。該案成功實現(xiàn)對盜版教材從印刷源頭到終端銷售的全鏈條精準打擊,有力彰顯了司法機關保護知識產權、護航文化創(chuàng)新的堅定決心。
2023年12月,被告人劉某某等6人共謀購進盜版書籍通過電商平臺銷售牟利。為獲取更高利潤,劉某某與重慶籍羅某商議自行翻印某護理系列教輔圖書。羅某遂通過負責圖書代發(fā)的河南籍張某某,聯(lián)系上被告人何某某。何某某收取羅某、劉某某14.1萬元印刷款后,購買紙張并委托擁有印刷設備的被告人趙某進行非法印刷,共計印刷盜版教輔圖書12000冊。隨后,羅某、劉某某等6人通過各自電商店鋪銷售上述盜版圖書,其中羅某所售圖書由張某某負責代發(fā)貨。
2024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門聯(lián)合公安機關查處劉某某等6人辦公點及存書倉庫,現(xiàn)場查獲包括涉案護理教輔在內的各類圖書共計30657冊,經鑒定均為盜版圖書。經查,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間,該團伙已通過電商平臺售出盜版圖書15896冊。
案發(fā)后,隨縣檢察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偵查,圍繞證據(jù)固定關鍵環(huán)節(jié),從封存涉案教材、調取交易記錄、保全電子數(shù)據(jù)、追蹤資金流向等方面為公安機關偵查提供方向。
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嚴格貫徹“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原則及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逐一核查6名被告人在電商平臺的銷售數(shù)量、金額等電子數(shù)據(jù),準確鎖定犯罪事實,對在盜版鏈條中起居間介紹作用并負責資金流轉的,認定為主犯;對僅負責介紹的依法認定為從犯,并結合其認罪認罰情節(jié)依法提出輕緩刑量刑建議。
同時,為最大限度維護被害單位權益,檢察機關嚴格落實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制度,主動與8家被侵權單位溝通,充分釋法說理,積極引導其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途徑維權。
2025年3月10日,該案在隨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某出版社有限公司作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參與訴訟。庭審中,10名被告人均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無異議,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并當庭認罪。通過“刑事+民事”追責機制,該案被害單位獲賠經濟損失及維權成本共計54700元,實現(xiàn)“追贓挽損”與“定分止爭”的雙重效果。
4月17日,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和量刑建議,以侵犯著作權罪依法判處趙某、何某某二人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判處被告人羅某、劉某某等八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至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依法追繳十名被告人違法所得并宣告從業(yè)禁止令,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單位的經濟損失。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來源:隨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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