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資陽市政工作人員剛剛上班,眼前的一幕讓人愣住了:廣場中心草叢里的24盞LED景觀燈,一夜之間不翼而飛。
嫌疑人偷走的LED景觀燈。
景觀燈單價不高,但架不住數(shù)量多。一盞幾百元,24盞加起來就要上萬元。這些燈固定在地面上、草叢里,為廣場上的綠植提供照明和氛圍感。而且這燈拆起來不是三兩下的事兒。究竟是誰,敢在廣場這種公共場所囂張作案呢?
工作人員立刻報了警,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區(qū)分局三賢祠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xiàn)場勘查,發(fā)現(xiàn)案發(fā)地剛好處在廣場綠地中心位置,亦屬于監(jiān)控盲區(qū),嫌疑人顯然是“有備而來”。
但紙終究包不住火。民警擴大搜索范圍,用天網(wǎng)監(jiān)控在案發(fā)現(xiàn)場周邊畫了一張“無形大網(wǎng)”,仔細排查出入人員,很快發(fā)現(xiàn)了“蹊蹺”:當日凌晨,有兩名男子拿著空袋子和“疑似工具”的物品入內(nèi)。出來時,卻拖著幾個鼓鼓囊囊的麻袋,在廣場附近的路邊打車離開,形跡十分可疑。
于是出租車成了關鍵突破口。警方通過順線追蹤,迅速鎖定兩名嫌疑人劉某和劉某某。而且其中一人有盜竊前科。
幾個小時后,嫌疑人劉某在沱江邊被找到——當時他正光著膀子在沱江里游泳。面對民警,劉某很快交代了實情。
原來,27日晚,家住南津鎮(zhèn)的劉某某在沱一橋下偶遇“老熟人”劉某,聊起最近的日子,劉某某隨口問了一句:“要不要搞點錢花?”兩人一拍即合,深夜搭車前往城區(qū)廣場,帶著螺絲刀、鉗子等“專業(yè)工具”,由劉某望風,劉某某下手,將24盞照樹燈“連根拔起”,裝進撿來的麻袋里。
作案得手后,他們打車來到萇弘廣場附近一家廢品收購站,以每盞燈40元的價格賤賣,換得960元現(xiàn)金。最后一人分得500元、一人分得460元,便各自“揚長而去”。劉某眼看荷包進賬,決定犒勞一下自己。由于臨近河邊,他便步行到沱江下水,來一場“早泳”放松。
劉某被抓后,他的同伴也很快落網(wǎng)。在集中辦案區(qū),犯罪嫌疑人劉某苦笑著說:“我錢還沒花一分,警察就神兵天降了?!?/p>
目前,兩人因涉嫌盜竊,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見習記者 曾志倩全媒體記者 謝承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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