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點,上海寶山一間出租屋的燈還亮著。施女士把臥室門反鎖,耳朵貼著門板聽外頭動靜——菜刀和砧板碰撞的聲響每近一步,她背脊就涼一寸。這不是恐怖片,是她婚后第三個月的日常:丈夫童某提著刀,正找她“聊聊微信里那一百個聯(lián)系人”。
故事的開頭像極了一場浪漫閃婚。四月認識,五月領(lǐng)證,六月的她卻已躺在急診室:肋骨被打斷一根、下巴被咬掉一塊肉、胸口被劃出11厘米的刀口,醫(yī)生縫了三層才止住噴涌的血。她回憶那晚,“他說‘你不轉(zhuǎn)過來我就捅’,我以為只是嚇我,結(jié)果血像開閘一樣往外冒?!?/p>
刀傷剛結(jié)痂,第二次拳頭又落在臉上;報警、告誡書、拘留三天,童某出來依舊一句“我改”。第三次家暴后,施女士終于明白:家暴不是情緒失控,而是精心計算的“服從訓練”——刪掉異性好友、限制外出時間、不許穿短袖,一步步把她逼成孤島。
絕望中,她走進寶山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官24小時完成審核,一紙裁定:童某不得靠近、不得聯(lián)系、不得再動一根手指。法院還把協(xié)執(zhí)通知發(fā)到派出所、婦聯(lián)、村委會,像給施女士套了三層“隱形盔甲”。婦聯(lián)社工建議她搬家、裝攝像頭,“先讓物理距離成為安全距離”。
有人問:“為什么不直接離婚?”施女士苦笑,離婚訴訟周期長,而拳頭不會等開庭。保護令的意義正在于此——它像一把法律“電擊器”,對方一旦越線,就可能因“拒執(zhí)罪”直接入刑;它告訴所有施暴者:家不是法外之地,結(jié)婚證不是免死金牌。
拿到裁定的當晚,施女士第一次把臥室門敞開。窗外蟬鳴聒噪,她卻睡得前所未有的沉。她說:“我不再是等著被打的人,而是被法律保護的人。”這句話,值得讓更多仍在黑暗中屏息的人聽見。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