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廣元三堆鎮(zhèn)的鄭女士(化名),因10歲女兒麗麗(化名)偷拿家中錢財且拒不認錯,無奈之下帶著孩子來到寶珠寺公安分局三堆派出所,向值班民警尋求幫助。在民警的教育下,麗麗終于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向母親道歉,并寫下保證書,承諾今后不再犯類似錯誤。
民警對麗麗進行教育
經了解,鄭女士當日發(fā)現家中存放的400元現金缺失,經反復追問,最終確認是女兒麗麗偷偷拿走并花費。在這期間,鄭女士多次對其進行教育,但孩子始終表現得滿不在乎,并以沉默的方式對抗母親的管教。為了讓麗麗能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錯誤性質,明確是非界限,鄭女士最終決定帶她到派出所“自首”,希望借助民警的專業(yè)引導,幫孩子樹立正確的認知。
民警考慮到麗麗的年齡特點,并未急于批評,而是先以溫和的態(tài)度安撫孩子的情緒,隨后從情理層面出發(fā),耐心地向麗麗講解其行為的不當之處,并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結合相關案例和法律法規(guī),給麗麗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引導麗麗換位思考,體會自己的行為給母親帶來的困擾與擔憂。在聽完民警的耐心講解后,麗麗終于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向母親道歉,并寫下保證書,承諾今后不再犯類似錯誤。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 警方供圖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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