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遼寧一家四兄弟執(zhí)行死刑80萬人觀看,
九大罪狀令人怒不可遏。
這些人究竟犯了什么錯?以至于80萬人齊刷刷來觀看?
這事得從營口蓋縣蘆屯鎮(zhèn)的一個村子說起。段家有四個兄弟,老大段洪寶,老二段洪財,老三段洪喜,老四段洪友。四個人拉著村里十幾個閑漢,組成了個流氓團(tuán)伙,在鎮(zhèn)上作威作福。
他們最早是靠開賭局掙錢。在村里找間破屋子,擺上幾張桌子就開賭。誰要是贏了錢想走,立馬被按住:“急什么?再玩兩把!”
輸光了錢怎么辦?他們就“好心”借錢,利息高得嚇人,還不上就搶房子、牽牲口。
就這賭局,十年里硬是騙了95萬多。
賭局的錢不夠花,他們又把主意打到了生意人身上。
1987年冬天,有兩個賣魚的小販剛從海邊拉了一車鮮貨,段洪財帶著段洪喜就找上門來,捏著一條黃魚說“不夠秤,坑人”,張口就要3萬塊賠償。
小販急得直哭,說剛進(jìn)貨沒那么多錢,段洪喜二話不說,招呼手下把車上的黃魚、對蝦、鲅魚搶了個精光,臨走還踹了小販一腳。
段洪喜還天天去肉攤要豬肺。鎮(zhèn)里有個賣肉的老李,每天殺豬賣肉,段洪喜帶著個叫張寶安的手下,天天來要豬肺,說“家里狼狗等著喂”,還不給錢。
一開始一天要兩副,后來變本加厲要五副,不給就掀攤子。兩年下來,老李被硬生生要走了2500多斤豬肺。
老四段洪友更橫。1989年夏天,他看見鄰村沙場生意好,直接帶了20多號人,拿著鋼管砍刀把沙場老板趕走,霸占了7天,逼著老板交了2萬多“占地費”才肯走。
那老板看著被砸爛的設(shè)備,心疼得直掉淚,卻連報警都不敢,因為段家兄弟在鎮(zhèn)上“有關(guān)系”。
這“關(guān)系”可不是吹的。1983年,段洪寶因為強奸了3個婦女被抓,按規(guī)矩該判死刑,可家里人給檢察院的人塞了錢,最后竟改成“非法賭博”,只坐了一年半牢。
1989年他又因耍流氓被抓,蓋縣公安局一個叫蔣玉林的科長收了他8000塊的禮,轉(zhuǎn)頭就把案情透給了段洪寶,幫他翻供脫罪。
后來案子破了才知道,從縣法院副院長到公安局副隊長,40多個當(dāng)官的都被他們買通了。
有了保護(hù)傘,段家兄弟更沒法無天。10年里,他們帶著手下打了上百次架,用鋼管打斷過村民的胳膊,用砍刀劈裂過別人的腿,直接害死1人,重傷1人,弄殘4人,輕傷的更是數(shù)不過來。
更讓人恨的是他們欺負(fù)婦女。1985年,段洪寶通過別人認(rèn)識了一個離婚婦女,對方帶女兒來段家看了看,覺得不對勁想斷來往,被段洪寶抓住打了一頓。
婦女跑回娘家,段洪寶竟追過去,謊稱“讓妹妹來頂替”,把婦女的親妹妹給糟蹋了。
不僅他,段洪喜、段洪友也用威脅、哄騙的手段,欺負(fù)了10多個當(dāng)?shù)嘏浴?/p>
1991年,段洪寶因為耍流氓和非法拘禁被判了3年半,可他上訴后居然改判1年半。這明顯不公的判決,引起了營口市檢察院兩個年輕檢察官的注意。
他們翻卷宗時發(fā)現(xiàn),段洪寶的案子里很多證詞對不上,像是被人動過手腳。順著這條線查下去,段家兄弟10年的壞事,還有背后那把大保護(hù)傘,終于被一點點揭開。
1992年11月25日,營口體育館擠滿了人,3000多人來旁聽審判。最后,段家四兄弟和張寶安、薛文恩被判死刑,其余18人也都判了刑。
宣判那天,全市80多萬人涌到街上,看著囚車開過。有人放鞭炮,有人說:“可算能睡安穩(wěn)覺了!”
現(xiàn)在想起這事,最讓人解氣的是那句老話:“多行不義必自斃”。不管什么時候,只要敢做傷天害理的事,總有被收拾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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