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停車場收費合法不?合理不?收入誰拿走了?繳納所得稅沒有?
很多地方的馬路上都是要交停車費的,那么這個停車費誰收走了?全國各地像這樣的馬路停車費到底有多少呢?咱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馬路上設置停車收費場不合法。
按照我國現(xiàn)行的法律來說,如果馬路上設置停車收費場,肯定是不合法的
首先,馬路上停車需要繳費,沒有法律依據(jù),無論是哪個部門收取路邊停車費的話,都是缺少法律依據(jù)的。
其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guī)定:沒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的依據(jù),地方政府規(guī)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權力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范圍。
最后,行政機關不能自我授權設定財政收入項目。財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予以規(guī)定。
更何況,馬路是公共資源,咱們買車時已經(jīng)交過車船稅了,理論上已經(jīng)為使用道路付過費。再收一次停車費,這不就等于“重復收費”嗎?
所以,真希望各地都能取消這種在馬路上設置的收費停車場。
二、馬路上設置停車收費場是在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是違法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條寫得清清楚楚:未經(jīng)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道路是讓大家通行用的,不是用來做停車生意的。把馬路當成“收費停車場”,其實就是一種非交通用途,是不允許的。
三、馬路上設置停車收費場是非法收費,占用了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車剛一停,就有人跑過來要錢。收費員在車流里穿來穿去,本身就不安全,也影響交通。
而且,本來臨時停一下沒事,結果有人來收費,甚至可能吵起來——駕駛人員情緒受影響,是不是又埋下了安全隱患。
道路設計是用來通行的,不是用來停車的。如果非機動車道、甚至機動車道被停車占用了,自行車和行人就只能繞到馬路中間走——這得多危險?
更別說,一旦劃了停車位,有些人就覺得“可以長停了”,結果馬路變得更窄、更堵,安全隱患全是人為造成的。
像這張圖里,路兩邊都劃了車位,占掉一半路面,本來就不寬的馬路變得更擠。
四、收費是否合理,收入歸誰所有問題,收入所得是否繳納了所得稅。
再說說價格合不合理。像我們老家路邊,停車一小時7塊錢,超過半小時就按一小時算,不到半小時按半價。不知道這個價格合理不合理,反正沒有依據(jù),就是他們說了算的。誰能告訴我合理不合理。
有一次老家一個同學說,他裝修臨時卸個貨,半小時不到,收費員就硬是要錢,還要求“先交費再?!?,同學怎么解釋都沒有用,那叫一個霸道。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到同樣的遭遇。
最后,這些錢到底去哪了?
馬路是公共資源,收的錢應該屬于大家。全國那么多城市,那么多路邊車位,這筆收入總額有多少?這些收入是多少,收入去了哪里誰知道?如果是個人或者單位所得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希望相關部門好好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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