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8月25日通報,7月6日,該局西大街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女童在某康復機構內被打。經調取視頻監(jiān)控、走訪了解等工作,查明該機構工作人員王某(女,24歲)在工作期間,確存在對兒童實施體罰的行為。目前,警方已依法對王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此前報道
西安一4歲孤獨癥兒童在康復機構被打:警方已立案,難以證明長期虐待
近日,來自西安的王女士向澎湃新聞反映稱,今年6月至7月,患有孤獨癥的女兒小言在西安“佑貝兒科”做康復訓練時,被該機構教師王某多次暴力對待,身體出現淤青,雙手被打得紅腫。
立案告知書顯示,王某涉嫌“虐待被監(jiān)護、看護人罪”一案,警方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標準,已立案偵查。
8月21日,“佑貝兒科”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該機構正與上級部門對接,配合相關調查,涉事老師王某目前已停課。
25日上午,據王女士提供信息顯示,一位民警介紹,目前該案該在補充偵查階段,尚無進展,因此前監(jiān)控畫面難以恢復,很難證明存在長期虐待行為。25日中午,澎湃新聞致電該民警,其表示暫無法回答案件相關的問題。
截至發(fā)稿時,澎湃新聞暫未聯系上涉事老師王某。
家長發(fā)現孩子身上有淤青、雙手被打紅腫
嬰兒-初中學生社會生活能力評估量表(簡稱S-M量表),用于衡量孩子在個人生活自理、家庭生活、社會交往等方面的能力適應情況。10分為代表完全正常。分數越低,提示可能存在能力缺陷的情況越嚴重。2024年6月,3歲的小言被醫(yī)療機構評估為9分,屬于“邊緣”狀態(tài)。
小言在事發(fā)前后的社會能力評估結果
“當時醫(yī)生說好好干預,孩子就能正常上學了。沒想到變得更嚴重了?!蓖跖糠Q,今年3月,小言開始在“佑貝兒科”進行康復訓練。5月22日,她給小言換衣服時,發(fā)現其大腿、屁股有淤青。當晚,王女士詢問涉事的感統(tǒng)課老師王某是否打過小言。王某在微信中道歉稱,小言在上課期間不配合,讓她可能有點著急,“可能下手有些重,實在不好意思”,并表示將換一種教學方式。
6月26日,王女士在該機構的休息區(qū),聽到小言在上課時發(fā)出尖叫哭聲,后發(fā)現小言又被王某打手掌,“雙手被打得紅腫。”氣憤的王女士和該機構康復項目負責人侯某溝通,要求更換感統(tǒng)老師。
不過,自6月27日更換新老師后,由于王某依舊頻頻出現在小言的教室內,孩子情況并不穩(wěn)定,出現呼名不應、大喊大叫等情況。“6月30日,我?guī)Ш⒆尤フJ知教室的路上碰到她,孩子就跟瘋了一樣,跑到那個老師跟前,一直玩弄手,自我刺激,表現得很興奮。大夫說,孩子可能是被打得應激反應了。”王女士說,孩子此后依然出現尿失禁、能力倒退、自我刺激等情況。
7月2日,王女士就涉事老師王某在5月22日、6月26日暴力對待孩子,以及上課期間經常沖孩子吼叫等情況,向西大街派出所報案。
王女士稱,7月3日,警方在“佑貝兒科”調取監(jiān)控,拍到6月26日王某打小言雙手,踢了另一個孩子六七腳,還拿球砸另外兩個孩子的畫面。但該機構的監(jiān)控,只保留10天內的記錄。
7月7日,王女士收到西安市蓮湖分局西大街派出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
王女士提供的立案告知書
王女士還介紹,7月14日,上述被踢兒童的家長因看到警方提供的6月26日教室監(jiān)控視頻,也向西大街派出所報案,后與王女士的報案合并處理。
8月25日上午,王女士提供的相關信息顯示,西大街派出所一民警就該案表示,目前補充偵查尚無進展。因機構的監(jiān)控循環(huán)覆蓋,此前畫面難以恢復,很難證明王某存在長期虐待行為。其還稱,現有證據很難證明王某構成刑事犯罪,建議王女士要求對方民事賠償。
8月中旬,王女士帶孩子去成都高新區(qū)婦女兒童醫(yī)院(成都高新區(qū)婦幼保健院)接受S-M量表評估,結果顯示為7分、中度。
機構稱正配合調查,涉事老師已停課
8月21日,澎湃新聞致電涉事的“佑貝兒科”。工作人員稱,該機構正與上級部門對接,配合相關調查,涉事老師王某目前已停課。但對于王某是否“被停職”,工作人員表示暫不方便透露,要得到上級部門的最終處理結果后才能告知,“我們機構一直在做兒童醫(yī)療,絕不容忍出現對孩子不友好的行為,同時也希望保護機構老師的個人權益?!?/p>
就上述情況,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分析認為,僅憑5月22日的微信聊天照片、6月26日雙手被打以及另一個孩子被踢的監(jiān)控畫面,很難指控涉事教師王某涉嫌長期虐待兒童。趙良善認為,這些證據只能證明在特定時間點發(fā)生了暴力對待孩子的事件,但如果要證明長期虐待,還需要更多連續(xù)的、周期性的證據,如多個時間段的監(jiān)控記錄、不同證人關于長期虐待的證言等。
趙良善介紹,根據刑法中“虐待被監(jiān)護、看護人罪”的相關規(guī)定,情節(jié)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此處的“情節(jié)惡劣”,目前尚無明確的司法解釋,但在司法實踐中,通常會從虐待行為的持續(xù)時間、手段、次數、人數以及造成的后果等方面進行綜合判斷。
趙良善表示,除現有的證據,家長可以進一步收集其他相關證據,如孩子的傷情診斷證明、心理評估報告等,以證明暴力行為對孩子身心健康造成的損害。此外,還可以嘗試尋找其他可能的證人,如機構的其他工作人員、同期在機構接受服務的孩子及其家長等,了解是否還有其他關于涉事老師虐待孩子的情況。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9年,西安市殘疾人聯合會發(fā)布的153號關于“確定殘疾少年兒童市級定點康復機構”的通知中,西安市蓮湖區(qū)佑貝菁童康復中心(即“佑貝兒科”)被列入“殘疾少年兒童市級定點康復機構”,服務項目包括:肢體(含腦癱)的康復訓練、智力、孤獨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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