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交通管理支隊城市道路五大隊在濱海六路設(shè)卡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時,發(fā)現(xiàn)一輛轎車緩緩駛來,民警察覺有異,便示意其靠邊停車,車窗降下的瞬間便飄來淡淡的酒氣。在民警的詢問下,駕駛員尹某表示自己只是剛吃了幾個荔枝,但馬上就被酒精檢測儀上刺目的數(shù)字打了臉——酒精含量31mg/100ml,妥妥的飲酒后駕駛。見狀,尹某也只好承認了自己參加完聚會剛喝了點酒的事實。
就在民警開具法律文書,短短兩三分鐘的功夫里,一輛三輪摩托車沿同方向駛來。民警隨即將其攔下后發(fā)現(xiàn)駕車的凡某也是一身酒氣,經(jīng)檢測酒精含量達51mg/100ml。
問話過程中,民警還發(fā)現(xiàn),前面剛被查的尹某一直關(guān)注著后面的凡某,了解得知涉事的尹某與凡某竟是兒媳與公公關(guān)系。原來,尹某和凡某當晚一同參加家庭聚餐,席間都喝了酒。散席后,尹某先開車出發(fā)沿濱海六路東向西行駛(由濱海一道往濱海大道方向),沒多久就被民警查獲;凡某仗著“路熟”“車小”,沒想到剛到卡點就被逮個正著,爺媳倆在同一處檢查點前后腳“落網(wǎng)”。交警不禁教育道“你們應(yīng)該互相提醒,而不是組團喝酒開車”!
目前,尹某、凡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1000-2000元及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交警提醒,家庭聚餐更該繃緊安全弦,“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是口號,而是守護家人平安的底線,切勿心存僥幸,讓團圓宴變成“罰單宴”。
來源 溫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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