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銀行卡幫他人轉賬就可以輕松賺錢,這樣的“工作”你會心動嗎?這不是發(fā)財的門路,而是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近日,騰沖市公安局騰越派出所在刑偵大隊支持下查處1起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案,查獲違法人員1名,凍結涉詐資金4.6萬元。
8月19日,騰越派出所接到刑偵大隊推送的預警線索,轄區(qū)群眾陸某銀行賬戶異常,涉嫌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隨后,騰越派出所民警在清查行動中將陸某抓獲,并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陸某在德宏州瑞麗市從事翡翠銷售工作,經常通過短視頻平臺發(fā)布翡翠推銷視頻。8月3日,一名網友聯系陸某,聲稱需要兌換大量緬幣并許諾給其高額報酬。在利益驅使下,陸某將名下銀行卡號提供給對方。隨后,對方將4.6萬元涉詐資金轉入陸某銀行賬戶,陸某在按其要求轉移該筆涉詐資金過程中被民警及時查獲。
目前,陸某已被行政處罰,涉案資金已被全部凍結。
記者 張恒 通訊員 勞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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