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場“追星夢”
陷入三萬多元騙局!
近日,馬尾法院揭開了一起
利用粉絲熱情設(shè)計的
演唱會門票詐騙案真相!
福州三坊七巷旁“周同學”
案件經(jīng)過
2024年2月,池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布售賣周杰倫5月份演唱會門票信息,馬某某看到后,便找到池某某購買演唱會門票,并在三個月內(nèi)陸續(xù)轉(zhuǎn)賬28990元給池某某,為自己和朋友購買數(shù)張演唱會門票。當年5月,池某某聲稱自己能夠安排人員進后場與周杰倫合影,馬某某便再次轉(zhuǎn)賬2500元,購買5人次的合影機會。
臨近演出日期,馬某某多次與池某某確認票務(wù)信息,并催促池某某盡快將門票按地址寄出。在此期間,池某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最后稱自己提供的都是邀請函票,現(xiàn)在接到“邀請函票無法入場”的新通知,表示要退款給馬某某。
然而,池某某同意退款后,馬某某不斷發(fā)消息詢問退款事項,但始終無法聯(lián)系上對方。等待一天后,依舊沒有收到退款的馬某某意識到自己被騙了,隨即到公安局報案。
一個月后,在家人的勸說下,池某某主動到公安局投案,承認自己是因為資金緊張,在得知周杰倫將在福州開展演唱會,便想通過這種方式騙取他人錢款。在收到轉(zhuǎn)賬后,池某某便將錢款用于個人生活開支。在投案當日,池某某退還了馬某某全部被騙錢款,馬某某出具諒解書表示諒解。
馬尾法院審理認為:池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紤]到被告人的自首、全部退賠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jié),法院最終依法判處被告人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該判決現(xiàn)已生效。
來源:福州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