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聲明:內(nèi)容取材于網(wǎng)絡(luò)
“如果誣告不用付出任何代價,未來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地鐵誣告案”受到央視的關(guān)注,將這起看似塵埃落定的地鐵事件再次推向了風口浪尖,當二審法槌落下,維持原判的結(jié)果傳來,無數(shù)網(wǎng)友心中的那份不平與憤懣,瞬間被點燃,兩名誣告男生的“小仙女”至今還逍遙法外。
這個結(jié)局不禁讓人發(fā)問:女性無端誣告男性的代價,究竟是什么?
事件回顧,令人憤怒
故事的起點,在2023年6月11日那天,成都地鐵一號線的車廂里,一個名叫何某某的年輕男子,因為倚靠在欄桿上低頭玩手機,就被人兩名小仙女給整到“社死”。
他可能永遠也想不到,自己鞋面上的一點金屬裝飾,在地鐵燈光下反射出的光點,竟會成為一場長達一年多的噩夢的開端。
坐在他對面的羅某某和曾某某,兩個年輕女孩,看到了那點反光,一個可怕的念頭在她們腦中閃過——偷拍。
沒有求證,沒有詢問,一聲尖銳的叫喊劃破了車廂的平靜:“變態(tài)!”“看他鞋子在偷拍!”
一時間,所有目光聚焦在何某某身上,他滿臉困惑,完全不明白發(fā)生了什么。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這個被眾人圍觀的年輕人,選擇了最直接也最屈辱的方式——他主動脫下了自己的鞋和襪子,任由檢查。
仙女造謠一張嘴,小伙辟謠跑斷腿
地鐵安保員迅速介入,控制了何某某,為了徹查,安保人員甚至粗暴地扯壞了他的鞋子,翻來覆去地尋找那個根本不存在的偷拍設(shè)備,最終,何某某被帶離了車廂,像一個罪犯一樣。
在警務(wù)室里,真相水落石出,警方反復檢查后確認,鞋子里沒有任何攝像設(shè)備,所謂的“反光”不過是鞋面金屬片反射的燈光,一場鬧劇,似乎應(yīng)該就此收場。
羅某某在警方的要求下,向何某某鞠了一躬,輕聲說了一句“對不起,我們誤會你了”,旁邊的曾某某也跟著點了點頭。這,是她們的第一次道歉。
但何某某無法接受,在他看來,這句道歉充滿了敷衍與不屑,他回憶,對方的態(tài)度“嘻嘻哈哈”,像是在看一個樂子,那種嘲諷的眼神,比公開的指控更傷人。
她們甚至提出,愿意賠償他的打車費,仿佛這點錢就能抹平他剛剛經(jīng)歷的公開羞辱,尊嚴被踐踏的感覺,遠比鞋子被扯壞更痛。
這次輕飄飄的道歉,非但沒有化解矛盾,反而成了點燃何某某內(nèi)心怒火的催化劑他拒絕了賠償,也拒絕了這場虛偽的和解,他知道,這件事,沒那么容易過去。
法庭上的策略游戲
從那一刻起,何某某的生活軌跡被徹底改變,他將自己的經(jīng)歷寫成一篇近六千字的長文發(fā)布到網(wǎng)上,瞬間引爆輿論,獲得了超過兩千萬的閱讀量。
他要的不是同情,而是一個真正的公道,于是,他將小仙女羅某某、曾某某以及成都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他訴求很簡單:要求對方在事發(fā)的地鐵站公開宣讀道歉信,在本地媒體刊登道歉聲明,并賠償經(jīng)濟與精神損失五萬元,他想要的,是在哪里被羞辱,就在哪里找回尊嚴。
然而,法律的邏輯與情感的訴求之間,似乎隔著一條鴻溝,2023年12月,一審判決下達,駁回了何某某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羅、曾二人的懷疑基于鞋面閃光的客觀事實,并非憑空捏造,不構(gòu)成法律意義上的“誣告”或“誹謗”。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一審法院甚至認為,何某某之所以名譽受損,主要原因是他自己在網(wǎng)絡(luò)發(fā)帖,導致事件傳播擴大。
這種近乎“受害者有罪”的邏輯,讓何某某感到深深的無力,他不服,堅決上訴,在等待二審的日子里,法院組織了六次調(diào)解,但被告方僅僅露面了一次。
直到今年的二審開庭,羅、曾二人才親自出庭,但始終刻意躲避著媒體的鏡頭,二審期間,出現(xiàn)了第二次和第三次道歉。
一次是在5月30日,二審調(diào)解期間,羅、曾二人在《封面新聞》上發(fā)布了一篇《事件情況說明》,向何某某致歉。
另一次,則是在二審庭審的現(xiàn)場,兩人當庭起立,向何某某鞠躬道歉,這兩次道歉,時機都極為微妙。
它們更像是一種法律策略,是被告方向法庭提交的“新證據(jù)”,用以證明自己已經(jīng)履行了道歉義務(wù),但是這份所謂的公開道歉,幾乎沒有什么關(guān)注度。
代價清單與正義真空
二審判決認為,被告先后三次的道歉,與其行為造成的影響“基本相當”,并且她們的行為雖有過失,但不存在侵害何某某人格尊嚴的主觀故意。
最終,今年9月11日,二審判決下達: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律為這件事畫上了一個句號,但對何某某而言,他的生活早已支離破碎。
這份代價清單,沉重得讓人窒息,因為這場風波帶來的輿論壓力和應(yīng)訴的精力消耗,他被迫辭去了工作。
相戀多年的女友,也因為這件事選擇與他分手,曾經(jīng)的朋友在背后指指點點,網(wǎng)絡(luò)上更是充斥著對他的謾罵,指責他“小題大做”、“玻璃心”、“想訛錢”。
他陷入了巨大的精神陰影,失眠、自我懷疑、害怕社交,他用“社會性死亡”來形容自己的處境,這一切,僅僅源于鞋面上的一點反光,和兩句輕率的指控。
而造成這一切的羅某某和曾某某,她們付出的代價是什么?
僅僅是警方的“批評教育”,和幾次在何某某看來毫無誠意的道歉,她們的生活似乎并未受到實質(zhì)性的影響,依舊“逍遙法外”。
何某某堅持維權(quán),早已不是為了那五萬元的賠償,他在采訪中反復強調(diào),他這么做,不僅僅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家人和后代,要樹立一個榜樣——人,必須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他要的,是一種社會規(guī)則的確認:清白不容玷污,誣告必須付出代價,這起案件的最終判決,在法律程序上或許無可指摘,但在社會倫理和公眾情感上,卻留下了一個巨大的問號。
它讓無數(shù)關(guān)注此事的人感到一種刺骨的寒意,當保護女性安全的意識日益提高時,我們同樣需要警惕這種權(quán)利的濫用,懷疑的權(quán)利不能沒有邊界,隨口的指控更不應(yīng)該毫無成本。
如果一句輕飄飄的“對不起”就能抵消對他人造成的毀滅性打擊,那么誰來捍衛(wèi)下一個“何某某”的清白?
結(jié)語
小何的發(fā)聲,代表了公眾普遍的擔憂,今日不為他發(fā)聲,明日誰為我們發(fā)聲?
我們等待的,從來不是一場簡單的官司勝負,而是一個能讓“清白”二字重新獲得應(yīng)有重量的社會共識,和一個能為無辜者提供真正庇護的法治環(huán)境。
法律的句號已經(jīng)畫下,但正義的那個圓,還遠遠沒有畫滿。
參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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