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縣公安局警情通報:225年9月23日22時40分許,一名41歲民警鄧某某,在酒精作用下持刀進入女友弟弟家中,造成兩死一傷的悲劇,被公安機關抓獲并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兩位死者是其女友的弟弟和母親,受傷的是其女友。
小編想說,這是一起性質極其惡劣的刑事案件,令人痛心,更令人憤慨。它不是簡單的酒后失控,更像是一場長期積累的流氓氣息在酒精催化下的總爆發(fā)。一個本應保護民眾的執(zhí)法者,何以淪為奪命的施暴者?
現(xiàn)實中,人們總能在街頭巷尾聽到關于對“某些人”的議論:如何借酒發(fā)瘋、欺壓百姓、打砸物品、調戲婦女等。雖然多是背后談論,雖然缺乏直接證據(jù),但這些害群之馬或多或少存在。如果這些人穿著警服,卻行著痞子之事;如果這些人手握權力,卻用來滿足私欲……這些人何其可惡?
不能拿起雞毛當令箭,不能背地里吃喝嫖賭樣樣精通,不能把仕途中遇到的不滿發(fā)泄在無辜百姓身上——這是老百姓對執(zhí)法隊伍最基本的期待。然而現(xiàn)實中,總有少數(shù)人把警服當作特權通行證,而非責任擔當書。他們中有的是小人得志,有的是小人不得志,但共同點都是背叛了那身警服所代表的使命。
細想一下,鄧某某的行為真的只是偶然?從KTV“言行失當”到電話里謾罵挑釁,再到持刀上門行兇,這難道不是一條由酒精點燃、卻由長期養(yǎng)成的霸道心態(tài)在作祟?真正危險的從來不是酒瓶里的液體,而是骨子里的暴力傾向和特權思想。當一個人習慣了在外面耀武揚威,出事只是時間問題。
如今時代已然不同。隨著公民意識的覺醒和法治建設的推進,老百姓對執(zhí)法隊伍的期待不再僅限于維護治安,更包括文明執(zhí)法、公正處事的內在素質。我們需要的不只是力量的威懾,更是文化底蘊的熏陶、素質的體現(xiàn)和正義凜然的氣節(jié)。
每一起這樣的案件,都是對整個執(zhí)法隊伍公信力的重創(chuàng)。它傷害的不僅是受害者及其家庭,更是千千萬萬誠實執(zhí)勤、真心保衛(wèi)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受人尊敬的警察同仁。他們日復一日地堅守崗位,卻不得不為少數(shù)害群之馬背負質疑和罵名。
南江縣公安局在通報中承諾“堅決清除害群之馬”,這一表態(tài)值得肯定,但更重要的是轉化為長效機制。從嚴治警不能只是口號,而應是日常實踐;隊伍整頓也不能只是風暴,而應是常態(tài)監(jiān)督。
我們需要建立更加嚴格的準入機制,防止內心邪惡、品行不端者混入警隊;需要更加透明的監(jiān)督渠道,讓老百姓的呼聲被聽見,敢于揭露;需要更加有效的心理疏導,幫助執(zhí)法人員化解工作壓力;需要更加堅定的零容忍態(tài)度,對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嚴懲不貸。
作為普通百姓,我們期待那一天:當看到警服時,內心涌起的是安全感而非戒備心;當遇到問題時,首先想到的是求助而非躲避;當談及警察時,流露的是敬佩而非憎恨。
希望這起血案能給那些平日里“橫行霸道慣了”的害群之馬提個醒,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希望這起血案成為執(zhí)法隊伍自我革心的契機,讓警服永遠閃耀正義之光,讓執(zhí)法權真正成為守護人民的盾牌而非傷害人民的利刃。這不僅是對逝者的告慰,更是對法治社會最基本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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