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福建永泰男子因?qū)嵜e報鎮(zhèn)干部涉嫌購田建“別墅”并曝光其車牌號,被警方以“擾亂單位秩序”和“侵犯隱私”為由行拘19天。事后,他拒絕認罰,并表示將提起行政訴訟。
54歲的劉忠南是永泰縣嵩口鎮(zhèn)人。他向記者透露,自己被鎮(zhèn)干部陳某老家中一棟4層樓房吸引,當?shù)卮迕穹Q那是“別墅”。更引起他注意的是,年僅30多歲的陳某不僅在城里有房,還擁有一輛奧迪車?!八膩磉@么多錢?”劉忠南質(zhì)疑道。
7月22日,他在個人微博公開發(fā)布舉報內(nèi)容,包括房屋照片和未打碼的奧迪車牌,質(zhì)疑陳某“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
事情在一個月后急轉(zhuǎn)直下。
8月中旬,劉忠南與兩名朋友到縣相關部門了解舉報進展,對方口頭回復“不屬實”,但拒絕出具書面說明?;丶彝局校吮幻窬瘮r截帶走。
據(jù)永泰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劉忠南等人在辦公場所大聲爭吵、拍攝視頻,且拒絕刪除,擾亂了正常秩序;此外,他之前在網(wǎng)絡上曝光陳某住址和車牌,涉嫌侵犯個人隱私,因此處以19天行政拘留。同行兩人也被拘9天和10天。
9月4日,劉忠南獲釋。他堅持認為自己舉報的內(nèi)容屬實,拘留是對其維權行為的打壓?!拔也环?,一定會告到底?!?/p>
記者嘗試聯(lián)系當事干部陳某,對方現(xiàn)已在永泰縣機關單位任職。對被指建的“別墅”,他只回應說“是老家的自建房,不在自己名下”,隨后掛斷電話。至于是否為別墅、是否違規(guī),有關部門也未正面回應,僅稱“舉報不屬實”。
值得注意的是,陳某鄰居向記者透露,該樓房建在農(nóng)田上,“一部分是自家地,一部分是買的”,村里人都叫它“別墅”,建造成本超過百萬元,登記在陳某母親名下。
記者又追問永泰縣相關部門,獲得的回應仍舊是:“不接受采訪”。
一方向社會公開舉報,一方被指斥“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一邊是警方認定舉報者“越界違法”,一邊是舉報者堅持行政訴訟——這場風波,真相到底如何?
法律人士指出,公職人員應當接受公眾監(jiān)督,舉報也不必經(jīng)被舉報人同意,但應注意方式,避免侵犯他人隱私。是否構成誣告,需基于是否“故意捏造事實”。若劉忠南認為處罰過重,可通過行政訴訟維權。
目前,劉忠南已表示將提起行政訴訟,案件正在進一步發(fā)展中。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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