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世界,武器的威力與影響一直是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提起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很多人第一時間會想到核武器。
然而,有一種武器,雖不像核彈那樣聲名顯赫,卻在近年來引發(fā)了一場席卷全球的外交風波。
2008年5月28日,超過100個國家聯(lián)合要求銷毀,這種武器也成為國際禁用,而中國卻堅決拒絕在相關協(xié)議上簽字。這不禁讓人好奇,究竟是什么武器具有如此大的爭議性?
集束彈藥是什么?
集束彈藥,顧名思義,是一種能夠在一個母彈體內攜帶多顆子彈藥的武器系統(tǒng)。
它的工作原理有點像天女散花,當母彈被發(fā)射或投擲到目標區(qū)域上空時,會釋放出數十甚至數百顆小型炸彈,覆蓋一大片區(qū)域,從而實現對人員、車輛或設施的密集打擊。
根據國際紅十字會和《集束彈藥公約》的定義,這類武器通常由飛機、火炮或導彈投射,單顆子彈藥重量在20公斤以下,撞擊時自動引爆。
正因為這種一彈多子的特性,它也被形象地稱為子母彈。
與傳統(tǒng)炮彈相比,集束彈藥的最大優(yōu)勢在于殺傷效率高、攻擊范圍廣。普通炮彈往往需要精準命中才能奏效,而集束彈藥靠的是面積覆蓋,特別適合打擊分散部署的部隊或移動目標。
這種設計思路其實早在二戰(zhàn)期間就已萌芽,1940年,納粹德國研發(fā)的SD-2反步兵炸彈被視為集束彈藥的雛形。
當時德軍試圖用這種方式應對盟軍的散兵陣型,雖然技術粗糙,但思路已見端倪。戰(zhàn)后,各國紛紛在此基礎上改進,尤其是美蘇兩大陣營,將集束彈藥作為常規(guī)武器的重要分支大力發(fā)展。
20世紀60至70年代,集束彈藥在越南戰(zhàn)場上被美軍大規(guī)模使用,成為其滾雷行動中的???。
數據顯示,美軍在越南、老撾和柬埔寨投下了數以百萬計的集束炸彈,其中老撾至今仍有大量未爆彈遺留田間,導致平民傷亡事件頻發(fā)。
從簡單反步兵炸彈到如今可制導的智能系統(tǒng),集束彈藥的演變反映了軍事科技的兩面性。既追求戰(zhàn)術優(yōu)勢,又難以擺脫倫理爭議。
了解了它的基本概念和歷史,我們不難發(fā)現,真正讓集束彈藥成為焦點的,不僅是技術本身,更是它在實戰(zhàn)中留下的深刻傷痕。
那么集束彈藥在真實戰(zhàn)場上的應用,到底帶來了怎樣的影響?
從東南亞到東歐的陰影
集束彈藥之所以被貼上恐怖標簽,與其在多次沖突中的實際表現密不可分。歷史上,它曾被多個國家投入戰(zhàn)場,尤其是美國在東南亞的軍事行動,留下了至今未愈的創(chuàng)傷。
1965年至1973年間,美軍向柬埔寨投放了超過23萬枚集束炸彈,覆蓋11萬多個地點;而在越南,僅滾雷行動就投彈百萬噸級,其中集束彈藥對平民區(qū)的無差別破壞,成為戰(zhàn)爭史上飽受詬病的一頁。
國際組織報告顯示,老撾因集束彈污染,17個省份長期受困,民間排雷工作持續(xù)數十年仍未徹底解決。時間推進到近幾十年,集束彈藥的身影并未消失。
1991年海灣戰(zhàn)爭中,美軍及其盟友使用了約6.1萬枚集束炸彈,散布2000萬顆子彈藥;2003年伊拉克戰(zhàn)爭期間,美英聯(lián)軍又投放近1.3萬枚。
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武器戰(zhàn)后遺留的未爆彈,成為平民日常生活中的隱形殺手。例如在阿富汗,美國2001年至2002年投下的集束炸彈,至今仍偶發(fā)爆炸事件,當地兒童在田間玩耍都可能觸雷。
這種戰(zhàn)后之戰(zhàn)的殘酷,讓集束彈藥背上了代際危害的惡名。近年來,集束彈藥在俄烏沖突中再度成為焦點。
2023年,俄羅斯被曝使用RBK-500型集束炸彈對烏軍陣地進行大規(guī)??找u,而烏克蘭也獲西方援助的集束彈藥反擊。雙方均未簽署《集束彈藥公約》,使得這類武器在戰(zhàn)場上毫無限制。
烏軍士兵甚至形容其效率極高,但效率的背后是平民區(qū)遭殃的風險,子彈藥覆蓋范圍廣,難以精準區(qū)分軍事目標與民用設施。不過當時俄羅斯方面也并未對使用集束炸彈這樣的消息進行回應。
今年7月,泰國軍隊在柬埔寨邊境使用集束彈藥的新聞再次敲響警鐘,柬埔寨官方斥其無視人類生命。可見,集束彈藥的陰影已從歷史蔓延至當下。
這些案例表明,集束彈藥的問題遠不止于瞬時殺傷,更在于它持久的社會代價。當國際社會意識到這一點時,一場圍繞限制與禁止的全球行動便拉開了序幕。
那么,各國是如何試圖約束這種武器的?中國又為何選擇站在公約之外?
博弈中的自衛(wèi)邏輯
面對集束彈藥的人道主義后果,國際社會開始聯(lián)手行動。
2008年,由111國共同起草的《集束彈藥公約》在愛爾蘭誕生,核心要求很簡單,締約國承諾不研發(fā)、不使用、不儲存集束彈藥,現有庫存必須銷毀。
這一公約被視為全球軍控的重要一步,截至2025年,已有123個國家加入。然而,主要集束彈擁有國。如美國、俄羅斯、中國均未簽字。這種缺位并非偶然,而是源于復雜的國際安全考量。
中國未簽署公約的理由,需要從現實政治與自衛(wèi)需求兩方面理解。中國在上世紀80年代才掌握集束彈藥技術,遠晚于美俄,庫存量也相對有限。
中方一貫強調,這類武器僅用于自衛(wèi)目的,而非主動攻擊。在中國看來,當前國際形勢動蕩不安,單方面放棄威懾性武器可能削弱國防能力。
正如官方表述,若所有擁有國一致銷毀,中國愿積極支持;但在大國博弈未達成共識前,保留自衛(wèi)工具是合理選擇。
這種立場與美俄類似,美國雖未簽字,卻在烏克蘭危機中向烏提供集束彈;俄羅斯也一邊批評烏方使用,一邊自身儲備。
而公約本身存在執(zhí)行漏洞,公約并非完全禁止所有集束彈類型,某些改進型被排除在外。
中國近年來也在研發(fā)更智能的集束彈,例如PBK-500U型號,具備目標識別和延遲引爆功能,以降低誤傷風險。
技術升級本意是減少人道危害,但國際社會擔憂這可能導致武器擴散。中國主張,應通過技術規(guī)范而非全面禁用來平衡軍事需求與倫理約束。中國的拒絕簽字,因此可視為一種審慎的防御策略。
在未獲得全球對等承諾前,保持一定威懾力符合國家利益。
同時,中國多次參與國際排雷援助,如幫助柬埔寨清理未爆彈,體現負責任態(tài)度。這場博弈背后,是主權安全與人道原則的艱難權衡。
集束彈藥確實是一種爭議巨大的武器,它高效,卻也殘忍;它被百國聯(lián)名要求禁止,卻仍被大國握在手中。
中國拒絕簽字,不是漠視人道,而是基于現實安全的權衡。在紛繁復雜的國際棋局里,自衛(wèi)權與全球責任之間,需要的是平衡而非單邊讓步。
其實,無論武器多先進,真正的勝利永遠不該建立在平民的痛苦之上。中國始終倡導和平解決爭端,也愿意在公平的前提下參與國際軍控。
或許有一天,當所有國家都愿意放下對絕對優(yōu)勢的執(zhí)念,集束彈這類武器才會真正成為歷史。而那一天,需要的是共識,而不是壓制。要知道,可怕的從來不是武器,而是使用武器的人心。
主要信源
柬埔寨:泰軍使用了國際禁用的集束彈藥——上觀新聞2025-07-25 13:16
那些年美國扔下的集束炸彈——光明網2023-08-31
中方必須簽字同意?100多個國家背后施壓,不料我國果斷拒絕了——人民資訊2021-11-10
俄軍首次使用新型集束炸彈?——環(huán)球時報2023-11-22
111個國家簽署全面禁止集束炸彈國際協(xié)定——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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