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混體制的年輕人最怕跟錯人,1950年臺北西本愿寺一聲槍響,谷正文把“吳石案”做成投名狀,踩著地下黨人頭升官,活閻王名號一夜傳遍臺島。
檔案說穿了:他根本不是在抓間諜,是在給老蔣演肅清大戲,演得越血腥,座位越穩(wěn)。
新解密公文里,1952年他把陳澤民一家五口全關進保安處地下室,連七旬老娘都不放過,就為逼口供。
同一份卷宗旁注:辦案手段“過當”,可上面批的卻是“可”。
一句話,殘酷是門票,良心是累贅。
老蔣日記里那句“毛人鳳薦谷,可大用”,道破天機:派系需要一把快刀,刀不需要溫度。
島內(nèi)情報圈后來流傳段子:誰跟谷組長出差,記得多帶一件襯衫,因為濺血不一定只濺犯人。
聽著像玩笑,可2021年陳澤民兒子出回憶錄,頁頁都是血印。
讀者才發(fā)現(xiàn),段子只是弱化了的地獄。
更黑色的是,谷正文晚年上電視談往事,笑瞇瞇說“我只是執(zhí)行命令”。
鏡頭前他像鄰家大爺,鏡頭后檔案里寫著:1954年他又簽批了七宗“匪諜”案,其中三宗證據(jù)欄空白。
命令是誰下的沒人追問,升官表上倒記得清清楚楚——每批一次,官階多一顆星。
所以再看吳石案,不是簡單的抓臥底,是谷正文把人性當臺階,一節(jié)一節(jié)往權力高處爬。
老蔣需要恐嚇島內(nèi),他需要飯碗,雙方一拍即合,子彈只是伴奏。
今天有人替他洗地,說時代動蕩個人無奈,可檔案里那一頁頁空白證據(jù),怎么看都不是無奈,是選擇。
網(wǎng)友冷評:
谷閻王這操作,放現(xiàn)在就是KPI狂人,業(yè)績?nèi)垦?/p>
老蔣一句“可大用”,他直接開外掛。
可憐吳石們,成了別人升官的煙花,一放就滅。
歷史這玩意兒,翻頁全是紅印子,別輕易洗,越洗越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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