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考編率先打破年齡限制、先行先試,無疑能對整個社會產生積極的示范和推動作用。
▲今年以來,多地陸續(xù)放寬事業(yè)單位招聘年齡限制,引發(fā)社會關注。圖/IC photo
新京報社論
“35歲門檻”有望真正成為過去式。
據報道,近日,四川、上海、山東等多地進一步放寬了考編年齡限制。如今年9月,四川省眉山市、遂寧市宣布將下半年事業(yè)單位的招聘年齡放寬到本科38周歲及以下,研究生43周歲及以下。
今年8月,上海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執(zhí)法類公務員公告也顯示,報考條件為年齡在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再加上此前,中央機關公務員招錄對2025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不少身份在省考中也同步做出調整。
考公、考編這兩項關乎國本、牽動社會神經的人才選拔大計,都持續(xù)顯現打破“35歲門檻”的政策風向,特別是在面對高學歷人才,以及部分基層和專業(yè)技術崗位的招聘上,釋放出更加積極靈活的信號。
長期以來,“35歲門檻”一直是橫亙在無數中年勞動者心頭一道難以言說的疤痕。面對各種有形、無形的年齡限制,即便擁有豐富的工作經歷和出眾的業(yè)務能力,不少優(yōu)秀的中年人才也只能望而卻步。
不只是招聘和考試,在各種人才評定、崗位晉升、人員優(yōu)化中,35歲以上的群體似乎總是機會最少、風險又最高的那一批人。一邊剛剛步入“上有老,下有小”、需要擔負更多責任的人生關口,一邊又要面臨處處受限的尷尬困境,也難怪輿論對“35歲門檻”如此敏感。
除了持續(xù)不斷的輿論呼聲,今年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委員圍繞“促進充分就業(yè)”“消除就業(yè)歧視”等議題廣泛建言獻策,也建議明確將禁止就業(yè)年齡歧視寫入勞動法和就業(yè)促進法。這都再次凸顯了打破“35歲門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如今,在各地考公、考編的相關政策中帶頭落實,其中的意義不言而喻。
一方面,這是對我國勞動力結構變動的正確認識和積極布局。據教育部統(tǒng)計,當前我國接受高等教育人口達2.4億人,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勞動力素質結構已經發(fā)生重大轉變,以“學歷+年齡”篩選人才的傳統(tǒng)政策,顯然已無法適配更加成熟、優(yōu)質的勞動力市場。
與此同時,隨著老齡人口規(guī)模不斷擴大以及漸進式延遲退休政策的推行,將各項年齡指標適當延后,以構建更科學的人才評價體系,也有利于釋放不同年齡段的人才紅利,避免人力資源浪費,更為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勞動力缺口提前布局。
另一方面,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的招聘規(guī)則,一直都是整體就業(yè)市場的“指揮棒”和“風向標”。由這些機構率先打破年齡限制、先行先試,無疑能對整個社會產生積極的示范和推動作用。
當體制內的崗位向年齡跨度更廣泛的群體平等開放時,其風向標意義,也會促使全社會重新反思和審視“35歲門檻”的片面問題,最終形成“能力優(yōu)先、適配優(yōu)先”科學、公平的用人觀念。
當然,打破用人單位的年齡歧視、建立科學人才評價標準,是一個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從少數單位示范引領到形成普惠的用人機制,還需要從財政、制度、法律等方面予以及時的配套與跟進。
但無論如何,取消35歲考編限制,就像推倒了第一張多米諾骨牌,其引發(fā)的連鎖反應必將是深遠且積極的。
公眾更樂于看到的是,未來不止在體制內,也不再限于40歲、45歲,絕大多數人才的選拔、崗位的評聘都應當淡化年齡的門檻,回到最純粹、普遍的公平上,創(chuàng)造一個真正能人盡其才、友好包容的“人本”社會。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楊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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