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所立代書遺囑有效嗎?北京遺產(chǎn)律師說
房產(chǎn)律師靳雙權
房產(chǎn)律師-北京房產(chǎn)律師-房地產(chǎn)糾紛專業(yè)律師, 靳律師團隊專門代理借名買房、房產(chǎn)買賣、遺產(chǎn)繼承、離婚分割房產(chǎn)、拆遷析產(chǎn)、共有房產(chǎn)確權分割、居住權案件,為您提供優(yōu)質法律服務。
在繼承糾紛中,遺囑效力與遺產(chǎn)分割方式是核心爭議點。北京一起涉及兩套房屋的繼承案件中,因代書遺囑存在立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及形式瑕疵,法院認定遺囑無效,最終按法定繼承規(guī)則對房屋進行分割。本文結合案情解析遺囑效力認定及房屋繼承分割要點。
一、案情梳理
(一)當事人信息
原告(被反訴人):林偉(被繼承人之子)
被告(反訴人):林芳、林麗(被繼承人之女)
(二)事件經(jīng)過
被繼承人林建國與趙秀蘭系夫妻關系,育有一子林偉、二女林芳、林麗。趙秀蘭于 2014 年 12 月 7 日去世,林建國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去世,二人父母均先于其去世。
林偉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登記在林建國名下的一號房屋由其一人繼承,理由是林建國與趙秀蘭生前留有代書遺囑,明確該房屋由其繼承。林芳、林麗辯稱遺囑無效,主張林偉存在偽造遺囑行為應喪失繼承權,要求按法定繼承分割,并反訴請求確認二號房屋歸林麗繼承,一號房屋由二人各繼承二分之一。
林偉針對反訴辯稱,父母所立遺囑合法有效,二號房屋屬父母夫妻共同財產(chǎn)應法定繼承,且自己盡主要贍養(yǎng)義務應多分,林芳、林麗未盡義務應少分。
(三)房屋遺產(chǎn)情況
一號房屋:2012 年 5 月登記在林建國名下,系夫妻共同財產(chǎn),性質為按經(jīng)濟適用住房管理。
二號房屋:2023 年 4 月登記在林建國名下,性質為按經(jīng)濟適用住房管理。
(四)爭議焦點
林建國與趙秀蘭所立代書遺囑是否有效?
一號房屋與二號房屋應按遺囑繼承還是法定繼承分割?
兩套房屋的具體繼承份額如何確定?
二、案件分析
(一)代書遺囑效力審查
法院查明,林偉提交的 2013 年 10 月 10 日代書遺囑載明:“一號房屋由兒子林偉繼承,其余財產(chǎn)按法律處理”,有立遺囑人簽名捺印、代書人趙立保及見證人孫鵬、秦輝簽名。但經(jīng)司法鑒定:
林建國訂立遺囑時無民事行為能力;
趙秀蘭簽名存在姓名錯誤(“趙秀蘭” 誤寫為 “趙潤蘭”)。
法院認為,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且遺囑存在立遺囑人姓名錯誤的形式瑕疵,故該代書遺囑無效,一號房屋應按法定繼承辦理。
(二)二號房屋聲明效力認定
林麗提交 2013 年 11 月 17 日聲明一份,載明 “某胡同 11 號公房由林麗繼承,林偉、林芳放棄”,有三人簽字。但法院審查認為:
聲明指向的是公房,與二號房屋(拆遷安置所得)非同一標的物;
聲明無林建國、趙秀蘭簽字確認,不能代表被繼承人意愿。
故該聲明對二號房屋無約束力,二號房屋應按法定繼承處理。
(三)繼承主體與份額確定
法定繼承順序:林建國與趙秀蘭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子女林偉、林芳、林麗,三人享有平等繼承權。
份額均等原則:因無有效遺囑,兩套房屋均由三人均等繼承,各占三分之一份額。
房屋分割方式:尊重當事人意愿,一號房屋歸林偉所有,由其支付折價款;二號房屋歸林麗所有,由其支付折價款。雙方協(xié)商確定一號房屋價值 341 萬元,二號房屋價值 297 萬元。
三、裁判結果
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號房屋歸林偉所有,林偉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林芳、林麗房屋折價款各 1136666 元;
林芳、林麗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協(xié)助林偉辦理一號房屋過戶手續(xù);
二號房屋歸林麗所有,林麗于判決生效后七日內給付林偉、林芳房屋補償款各 990000 元;
林麗于二號房屋可過戶時自行辦理過戶手續(xù);
駁回林偉的其他訴訟請求及林芳、林麗的其他反訴請求。
四、案件啟示
(一)代書遺囑的核心生效要件
立遺囑人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高齡或患病者建議預先進行行為能力鑒定;
嚴格核對立遺囑人姓名,避免書寫錯誤;
確保代書人及見證人適格(與繼承人無利害關系),并完整記錄簽名及日期。
(二)房屋繼承的證據(jù)審查要點
主張遺囑繼承需提供完整遺囑及見證人證言,涉及重大財產(chǎn)建議同步錄制訂立過程視頻;
以聲明或協(xié)議處分房屋遺產(chǎn)時,需明確標的物指向,且必須經(jīng)被繼承人簽字確認;
拆遷安置房屋需提供拆遷協(xié)議等證據(jù),證明與原房屋的關聯(lián)性。
(三)法定繼承的分割原則
無有效遺囑時,第一順序繼承人均等分割遺產(chǎn),特殊情況(如盡主要贍養(yǎng)義務)可主張多分,但需提供護理記錄、醫(yī)療票據(jù)等證據(jù);
房屋分割可采用 “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獲折價款” 的方式,價值以雙方協(xié)商或評估為準;
經(jīng)濟適用房等受限產(chǎn)權房屋,需注意過戶時間限制,判決中應明確過戶條件及責任。
(四)遺囑無效的風險防范
立遺囑時應優(yōu)先選擇公證遺囑,公證機構會對行為能力、形式要件進行嚴格審查。若選擇代書遺囑,務必確保立遺囑人神志清晰,由無利害關系人見證全程,必要時留存醫(yī)療診斷證明佐證行為能力,避免因程序瑕疵導致遺囑無效。
(此案例發(fā)生地為北京,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lián)系我們予以撤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