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網傳“奔馳女司機亮證逼迫讓道”視頻,引發(fā)廣泛關注。8月3日,廣西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調查組發(fā)布通報稱,奔馳車女司機侯某某系欽州市某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民營企業(yè))員工,非公職人員,其丈夫黎某系防城港市上思縣某鎮(zhèn)消防救援站二級消防士,視頻中侯某某所亮證件系黎某放在車上的個人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zhí)法證》,亮證是為了嚇唬李某某,以達到讓其退讓目的。 那么,作為非公職人員,女司機持行政執(zhí)法證“嚇唬”他人,其丈夫將面臨什么后果?紅星新聞記者就此采訪律師,進行了分析解讀。
▲網傳視頻截圖。圖據安徽交通廣播
通報稱,奔馳車女司機侯某某,28歲,戶籍地址為防城港市防城區(qū)江山鎮(zhèn)某村,系欽州市某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民營企業(yè))員工,非公職人員,父母均為防城區(qū)江山鎮(zhèn)某村村民。經對侯某某及其丈夫黎某(防城港市上思縣某鎮(zhèn)消防救援站二級消防士)詢問核實,視頻中侯某某所亮證件系黎某放在車上的個人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zhí)法證》,亮證是為了嚇唬李某某,以達到讓其退讓目的。侯某某上述行為在網上曝光后產生不良社會影響,公安機關正依法調查處理。黎某當時雖未在場,但違反證件管理相關規(guī)定,未妥善保管應由其本人保管的行政執(zhí)法證件,而是將證件隨意放在其妻私家車上,導致該證件被非法使用,造成嚴重不良后果,涉嫌違反工作紀律,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隊已對其立案調查。此外,侯某某駕駛的奔馳車系其2025年1月購買的二手車,購車價17.8萬元,首付10萬元,貸款7.8萬元,車主為其本人。
通報稱,經調查組詢問核實,李某某,男,33歲,戶籍地址為防城港市防城區(qū)江山鎮(zhèn)某農場,系南寧市某托育機構個體經營者,常年在南寧工作。事發(fā)時,侯某某車上兩名搭乘人員分別為其父親侯某海及其年幼妹妹。侯某海家與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約800米,雙方為鄰村表親。侯某某與李某某互不相識,但侯某海認識李某某及其父母。兩人因會車發(fā)生口角時,侯某海下車交涉認出了李某某,并在現(xiàn)場告知侯某某有關李某某家庭地址等個人信息,引導侯某某靠邊讓行。后經查看7月31日晚江山邊境派出所民警攜帶的執(zhí)法記錄儀證實,侯某海和李某某母親彼此相識。李某某因常年在外,不認識侯某海父女,聽到對方說出自己的家庭地址,產生誤解和疑慮。關于李某某和網民質疑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問題,后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侯某某及其父親均無“警務通”和其他政法部門所用的查詢公民信息工具,不存在現(xiàn)場查詢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另據公安系統(tǒng)內部排查,2025年7月以來無任何查詢李某某及其父母信息的記錄,沒有發(fā)生通過公安內部查詢系統(tǒng)泄露個人信息的情況。
通報還表示,這件事情源于一起偶然的交通爭議,本來只是普通的民間糾紛,但因處置不夠妥當,造成不良影響和社會誤解,“這反映出我們對干部管理不夠嚴格規(guī)范,對群眾意見和網民關切回應不夠及時主動,對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不夠精準有力。我市將深刻汲取教訓,認真全面整改,對違紀違法和失職失責人員,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并及時公布”。
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何金華律師表示,女司機的丈夫作為某鎮(zhèn)消防救援站二級消防士,未妥善保管應由其本人保管的行政執(zhí)法證件,而是將證件隨意放在其妻私家車上,導致該證件被非法使用,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其行為涉嫌違反工作紀律,可能會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等相應處分。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師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他稱,女司機的丈夫將證件放在車上任其妻子使用,違反了證件管理相關規(guī)定,導致證件被非法使用,造成嚴重不良后果。應當由其單位根據內部規(guī)定及相關紀律要求,對其丈夫作出相應的紀律處分。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編輯潘莉 責編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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