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假結束當天游泳兩小時,深夜竟血流不止用上紙尿褲——浙江桐鄉(xiāng)的龔女士因大出血住院手術,卻將責任指向游泳館‘未提醒生理期后不能立即游泳’。這場索賠糾紛掀起軒然大波:成年女性的健康常識,到底該由誰負責?”
2025年6月5日,浙江桐鄉(xiāng)的龔女士在例假結束當天前往當地游泳館,連續(xù)游泳兩小時后,當夜突發(fā)異常出血。她描述:“下半夜血量暴漲,紙尿褲都兜不住,持續(xù)流血7天毫無減少跡象。”自行服用止血藥無效后,她因頭暈緊急入院,被診斷為子宮異常出血、中度貧血,并發(fā)現(xiàn)子宮肌瘤和息肉,住院4天花費超7000元。
龔女士堅稱游泳是誘因:“醫(yī)生明確說子宮內膜增厚需刮宮,而出血就是游泳后開始的!”她翻出與教練的聊天記錄:事發(fā)后她發(fā)信息稱“要推遲一周上課”,對方僅回復“好的”,未追問原因。更讓她憤怒的是,事后工作人員才告知“例假剛結束不能游泳”,她反問:“辦卡時為什么不說?難道所有女性都該默認懂這些?”
龔女士:要求游泳館賠償2000元等值游泳卡,強調“服務需匹配健康提醒”,后改口要求全額退卡;
游泳館:拒絕賠償,僅愿“補幾個月期限”,工作人員反駁:“全中國游泳館都沒貼這種告示,女性生理常識還需別人教?”
法律層面,北京國樽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春峰指出關鍵矛盾:游泳館的法定責任是保障水質、防滑設施等物理安全,而非普及健康知識。龔女士的子宮肌瘤等基礎疾病與游泳的因果關系難以證明,索賠缺乏依據。但律師同時補充:若因健康問題無法繼續(xù)消費,退卡可協(xié)商,但需承擔違約金。
龔女士一句“我確實不知道,我不是那個年代的”引發(fā)共鳴。醫(yī)學資料顯示,經期結束宮頸口仍處于微張狀態(tài),泳池細菌可能上行感染引發(fā)炎癥,冷水刺激還會導致子宮收縮加劇出血。但這類知識并未納入公共場所健康提示體系,游泳館普遍默認“成年人均已掌握”。
#夏季圖文激勵計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yī)療衛(wèi)生與健康促進法》第四條明確“公民健康權受法律保護”,但具體到個體行為,法律更強調“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正如網友爭議:若游泳館需提醒生理期風險,是否雨天路滑摔倒也要起訴氣象局?
網友對此紛紛表示無語,有人評論:“還能這么做人?”“還能這樣?!我還以為是游泳的時候出血,游泳館向她索賠”顯然網友對此大多都支持游泳館。龔女士的無知暫且不論,但是這種一股腦就怪他人,而不找找別的原因,在生活上是很吃虧的
當龔女士的退卡申請陷入僵局,這場風波真正的價值,是撕開了健康常識普及的斷層線。游泳館的臺階需防滑標識,但人生的健康“臺階”更需自主攀登——再周全的公共提示,也替代不了對自我身體的認知與敬畏?;蛟S比“誰該提醒”更重要的,是讓每個人在踏入泳池前,都先學會聆聽身體發(fā)出的“水紋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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