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因父母不同意其投資餐飲項目,竟在家中焚燒物品泄憤,最終釀成悲劇。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這起案件。
2024年5月14日晚,黃某某先是在陽臺焚燒投資項目資料,被父母及時制止撲滅。1小時后,他又點燃一件速干短袖,因火勢過猛燒到手,便將燃燒的衣服扔向客廳沙發(fā),引發(fā)大火。火災造成母親被困房中死亡,自己及其父親被燒傷,并造成小區(qū)樓道及鄰居房屋受損。
次日,黃某某主動到公安局投案。案發(fā)后,他出資對小區(qū)樓道及鄰居房屋受損處進行了修繕,取得物業(yè)管理方及鄰居諒解,父母近親屬也出具了諒解書。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某與家人產生矛盾后點燃資料和衣服等物品發(fā)泄不滿情緒,過失引發(fā)火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
因一時沖動
惹火攤上大事的
典型可是真的有不少
2025年3月31日,湖南益陽一居民樓發(fā)生火災。經調查,系戶主的多年好友朱某故意縱火引發(fā)。目前,朱某已被刑事拘留。
2024年5月25日,廣東湛江一住宅起火。經查,火災原因為一男子因財產糾紛點燃摩托車泄憤,其因涉嫌放火被刑拘。
藍浙浙提醒
失火罪是由于行為人的過失
而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按我國刑法規(guī)定
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失火罪主要特征:
(1)主觀上只能由過失而構成??梢允鞘韬龃笠獾倪^失,也可以是過于自信的過失。
(2)客觀上實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失火行為。
量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失火罪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生活中發(fā)生任何問題
應采取合適方式、合理途徑解決
切勿采取暴力、放火等極端行為
不僅解決不了問題
也會讓自己身陷囹圄
來源: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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