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7月21日起,廣東高院推出“直面‘兩難’院長談”系列訪談,邀全省中院院長直面痛點困境,分享融入綜治中心建設、推進前端化解、做實實質解紛的創(chuàng)新實踐,為提升審判質效、推進社會治理現(xiàn)代化貢獻廣東法院智慧。
今天推出的是:茂名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龔德家訪談《以機制創(chuàng)新激活效能 用司法智慧定分止爭》。
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龔德家
用創(chuàng)新啃“硬骨頭”
關鍵詞:人民立場、改革創(chuàng)新、問題導向
問:作為粵西GDP第一大市,茂名常住人口達620萬,石化、農業(yè)等產業(yè)基礎扎實,法院系統(tǒng)面臨“案件總量大”“定分止爭難”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如何破解?
龔德家:近年來,茂名法院始終牢記“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為茂名現(xiàn)代化建設筑牢公平公正的法治基石,營造穩(wěn)定和諧的社會生態(tài)。當前,茂名法院法官辦案量高位運行、實質解紛難度倍增,具體看,有三個特點:
一是“新老矛盾交織”。市委加快推進“五鏈共建”,發(fā)展中知識產權、新業(yè)態(tài)勞資等專業(yè)性強、法律關系新型的糾紛隨之增多;同時,茂名“五棵樹一條魚一桌菜”、涉農土地糾紛因鄉(xiāng)規(guī)民俗與法律沖突更顯復雜。
二是“牽一發(fā)動全身”。城鄉(xiāng)發(fā)展進程中征地補償、房產糾紛,處理稍有不慎,很容易引發(fā)連鎖反應。如涉土涉農案件牽扯面廣、歷史遺留問題多,化解不好就可能從小火星變成大事件。
三是“僧多粥少”。茂名轄區(qū)面積大、人口多,但法庭布局和法官力量有限,老百姓打官司想方便、想快點解決,干警們經?!鞍准雍凇薄拔寮佣?,供需矛盾仍然存在。
面對壓力,我們堅持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認真學習貫徹全國大法官研討班和全省中級法院院長研討班精神,以三招破題攻堅:
司法要更“貼心”。我們建好、用好遍布各鎮(zhèn)街的“司法惠民服務中心”,創(chuàng)新打造審判輔助系統(tǒng)、“茂名法眼看社會”等平臺,服務便捷高效,減輕群眾訴累。比如在一些涉農村土地糾紛中,老百姓家門口有“法律便利店”,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心里有底了,矛盾化解就有基礎了。
改革是“關鍵一招”。近年來,茂名兩級法院堅持用改革蹚路子,司法惠民服務中心、司法救助、破產審判等經驗獲得中央改革辦、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認可推廣。堅持內部挖潛,推行“大民事審判+人力資源配置改革”,將80%以上的民事案件按照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1:0.5:0.5的系數(shù)分配。光分好案還不夠,法官能力也要跟上。我們編發(fā)《茂名法院案例選編》31期,舉辦“茂法講堂”“法官講堂”,讓大家在辦案中學習,提升啃硬骨頭的能力。
“手術刀”直指問題。我們聚焦制約辦案質效提升的瓶頸,注重治建并舉,推動全領域、全流程制度規(guī)范完善。送達效率不高?我們打造智信送達平臺,利用AI人工智能批量送達,搭建數(shù)據(jù)庫,電子送達超過22萬次,省下大量人力時間;案子判了但矛盾沒真解決?我們建立跟蹤回訪機制,防止糾紛“按下葫蘆浮起瓢”;實質解紛不足,就擴大“朋友圈”,強化與商會、工會、婦聯(lián)、僑聯(lián)、基層組織等調解力量對接,引導大家以調解、和解方式平息紛爭。這些精準施策有效夯實了工作基礎,打開定分止爭新局面,持續(xù)推動兩級法院整體工作穩(wěn)步向前。
“一二三四”跑出公正“加速度”
關鍵詞:速裁審判、簡案快辦、嚴把“四關”
問:破解“兩難”困境,提升解紛效率是發(fā)力點之一。您剛剛提到推行“大民事審判+人力資源配置改革”,形成了哪些審判機制,既能快結案又能真解紛?
龔德家:審判是實質解紛的“壓艙石”。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強調,“老百姓到法院是為了解決問題的,絕不是來‘走程序’的?!泵ㄔ好媾R舊案還沒清完,新案又源源不斷的情況,部分簡單案件被復雜案件裹挾,審理周期不斷拉長。對此,我們通過改革速裁快審,即“一二三四”機制,跑出辦案“加速度”。
在這個機制中,“一”是堅持簡案快辦原則;“二”是強化人員與制度支撐,選取骨干按“1名法官+2名助理+2名書記員”模式組隊,同步出臺繁簡分流工作的《方案》《規(guī)程》;“三”是簡化庭審、文書、送達環(huán)節(jié),簡單二審案件采用法庭調查與書面審理相結合,建立28類案由簡化文書模板,電子送達文書為主、郵寄為輔;“四”是嚴把選案、閱卷、審判、流程關,用“系統(tǒng)初篩+人工二篩”確保簡案精準識別,明確收案、開庭等具體時限要求。
速裁并非降低標準,而是用更科學的流程,讓公正來得更快。今年,在一起借款糾紛上訴案,速裁團隊通過核查還款記錄、糾正超標利率,改判其僅需償還合理金額,所用時間不到一個月,雙方當事人都心服口服。
今年8月,中院的速裁審判團隊成立一周年,交出一份亮眼答卷:速裁團隊辦案1629件,占中院民事案件數(shù)的45%,牽引帶動茂名法院平均結案時間同比縮短26.95%,平均審理天數(shù)、審限內結案率等指標在全省法院排名靠前。
在輕微刑事案件方面,2024年起,我們選定信宜法院作為試點,聯(lián)合多部門構建“一站式”快辦速裁工作新模式,明確各環(huán)節(jié)時間限制,優(yōu)化辦案流程。試點自啟動以來,顯著提升了輕微刑事案件的辦理效率。2024年年末,該模式已在茂名全市法院鋪開。
力量下沉織密“解憂網(wǎng)”
關鍵詞:前端化解、府院聯(lián)動、司法救助
問:在推進矛盾糾紛實質化解、破解“兩難”困境的過程中,茂名法院圍繞前端治理與多元協(xié)同共治采取了哪些創(chuàng)新舉措?
龔德家:破解“兩難”,關鍵在把功夫下在矛盾萌芽時,讓協(xié)同力量跑在糾紛升級前。我們堅持嚴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從前端治理、訴中全流程調解、多元協(xié)同治理等方面發(fā)力,趟出了一條實招管用的路子。
聚焦茂名特色產業(yè),強化糾紛前端化解。就拿茂名“五棵樹一條魚一桌菜”這些富民產業(yè)來說,法庭不再等糾紛找上門,而是主動靠前服務。荔枝龍眼熟了,高州法院發(fā)揮荔枝(龍眼)行業(yè)糾紛調解中心作用,進果園就地普法、化解糾紛。漁民出海、休漁,電白法院持續(xù)發(fā)揮一站式涉漁解紛中心作用,上船開庭、普法。化州法院打造“化橘紅巡回法庭”,深入化橘紅企業(yè)、農村合作社化解矛盾糾紛。
不斷完善調解機制,激發(fā)內外聯(lián)動潛能。我們總結了過去幾年的成熟做法,出臺《關于加強民商事案件全流程調解工作的意見》,將調解精細嵌入“登記立案→庭前→判前→執(zhí)行→申訴”各環(huán)節(jié)。堅持專業(yè)人解專業(yè)結,與工會、人社、僑聯(lián)、商會等強化訴調對接,合力解紛。比如聯(lián)合茂名市司法局建立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吸納200余名相關政府部門人員參與調解。不少僵持許久的爭議,在這兒找到了雙方都認可的解法。
著重關注重點指標,強化風險預警提示。我們積極探索打造以成訟數(shù)據(jù)為核心的“茂名法眼看社會”平臺,定期分析各縣區(qū)乃至鎮(zhèn)街的成訟數(shù)據(jù)報告,向黨委政府發(fā)出預警提示,更有利于基層善治。
探索多方聯(lián)動救助,充分彰顯司法溫度。對那些真有難處的當事人,我們在全省率先構建“執(zhí)行司法救助+民政社會救助”銜接機制,將法院的一次性應急救助與民政的長期持續(xù)救助有效結合,實現(xiàn)救助效果最大化。茂名中院司救辦獲最高法院評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績突出集體”。
綜治中心搬到群眾“家門口”
關鍵詞:綜治中心、司法惠民服務中心、智慧治理、繁簡分流
問:茂名法院在深度融入綜治中心規(guī)范化建設過程中,形成了哪些獨特實踐,能否結合具體案例談談這些舉措如何有效推動矛盾糾紛在源頭化解?
龔德家:綜治中心里的“小法庭”,承載著基層善治的“大文章”。今年3月,我們指定高州法院試點,推動司法惠民服務中心深度融入綜治中心建設,實現(xiàn)機制融合、功能聚合、力量整合。其余基層法院也結合各自轄區(qū)實際,普遍采用“入駐+聯(lián)絡”模式,確保司法融入基層治理。我們主要總結了四點做法:
一是實體進駐,專業(yè)力量“沉到底”。高州法院派出訴訟服務、法律顧問、巡回指導3支專業(yè)團隊常態(tài)進駐綜治中心,配備“1法官+1助理+1書記員”審判團隊,實行“一鎮(zhèn)街一法官”包聯(lián);茂名其他區(qū)縣法院也以派駐或者掛點指導方式,確保各鎮(zhèn)(街道)綜治中心至少有1名法官點對點指導。
二是聯(lián)動解紛,攥指成拳聚合力。針對土地糾紛、鄰里矛盾等常見糾紛,法院派駐人員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意見,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維權。例如,高州市某部門遇當事人因矛盾激烈難以有效化解,立即轉介至綜治中心,由法院與屬地鎮(zhèn)政府、村委會等聯(lián)動調處,既穩(wěn)控局面又促成初步調解協(xié)議,有效避免矛盾升級。
三是智慧賦能,科技助力解紛提質。我們把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像大數(shù)據(jù)、人工智能、云計算等,都接入綜治中心,提供線上線下指導、在線司法確認等服務;在綜治中心智能設備里,接入人民法院案例庫、多元解紛案例庫、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等工具庫,構建類案推送、風險預判、調解策略生成等智能輔助功能,相當于給調解員裝上了“智慧大腦”,信息獲取快,分析更精準。
四是分層過濾,調訴分流提效率。我們創(chuàng)新推行“先行調解+繁簡分流”機制,實現(xiàn)糾紛分層過濾、精準處置。案件一到法院先初步篩查,當事人同意調解的,就精準分流到綜治中心里的司法惠民服務中心去調。調成了,法院馬上司法確認;調不成,依法立案后進入“繁簡分流”通道——簡單案子綜治中心里的巡回法庭直接開庭速裁,復雜案子再移交給法院業(yè)務庭審理。讓老百姓用最省心、最快捷的方式解決糾紛。
(來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編輯:李燕杏
初審:李小玉
復審:林華善
終審:鄒夢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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