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熱搜上,有一條新聞,標題大意是,一場防拐測試,“騙”走了13個小孩,就看了標題,沒看詳細內(nèi)容,大約是某些單位為了提高孩子們的防騙意識,而開展的演練活動吧。
這也表明全社會“防騙”的意識在提高,社會各界都在行動起來,防拐打騙。
大家都知道,過去拐騙的主要對象,是婦女和兒童,因此在在咱們國家,有“拐賣婦女兒童罪”,但隨著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各類“詐騙”業(yè)態(tài)的興起,現(xiàn)在被騙的不僅是小孩,還是大人,不僅是婦女,還有男人,而以邊境某些地區(qū)和臨近國家的“詐騙基地”興起,人被當成“豬”一樣論頭賣,鬧出了不少驚動全國的案件,也開展了很多次地打擊……
最近有個比較令人尷尬的熱搜, 女子賣掉男友后安排10天旅游。
事情大致是這樣的,19歲的男子小黃,去年在臺球廳結(jié)識的17歲的女友小周,然后就同居了。()
現(xiàn)在的臺球廳,可不像過去那種純粹的“打球”場所,現(xiàn)在可是全活,這里面的女孩,大家都懂的。這個小周,也不簡單,她自稱 “家族在緬甸有生意”,誘騙男友小黃前往泰國曼谷,2月2日,剛到達泰緬邊境,小黃就被小周賣給了電閘園區(qū),價格是十萬元。
小周拿了“賣男友”得來的錢,在泰國旅游了一群,整整10天,瀟灑得一塌糊涂。
小黃在 園區(qū)被迫從事電信詐騙,因業(yè)績不達標遭毒打致 聽力受損、暴瘦數(shù)十斤 ,被拘禁4個月后,家屬通過緬甸潮汕商會支付 35萬元贖金 將其救回(2025年6月)。
看到這里,相信很多人一方面痛恨電詐園區(qū)橫行霸道,明知道這個毒瘤存在,卻“無法取締”“無能為力”,另一方面,就是痛恨這個17歲的少女,到底是什么樣的家庭能養(yǎng)出這樣的孩子,把男友賣了,自己還去逍遙,而一個未成年少女,又是怎么和詐騙園區(qū)聯(lián)系上的?
這背后,細想起來,令人驚恐。
這也為廣大年輕男性朋友提了個醒,交往朋友千萬擦亮眼睛。到臺球廳找女朋友,這就與在KTV里和公主談戀愛差不多了吧。
更讓人氣憤的是,有律師表示,小周的行為,居然不構(gòu)成人口拐賣。
從一個普通人,稍微有一些認知和判斷能力的人,都知道,小周已經(jīng)完完整整地實施了拐賣的全部過程,從一開始的策劃預謀、實施、收錢揮霍,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親自參與,親自完成,主觀惡意非常明顯,策劃過程十分詳密。
她完成了“拐賣人口”的全國成,卻不構(gòu)成人口拐賣。
當然,根據(jù)最近消息,小周已經(jīng)被警方控制,有專業(yè)人士分析,她可能被認定為詐騙共犯。
因為我國《刑法》第240條“拐賣婦女、兒童罪”的保護對象僅為婦女和兒童(14周歲以下), 成年男性未被納入,故無法以拐賣罪名追究小周責任。
這個問題,在王星事件(),以及其他被騙的案例中,都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可這樣的尷尬,卻一如既往。
希望能加快法律修訂,把“男人”也加入到保護行列。
這里,也提醒廣大男性朋友,在保護女友的同時,也要記得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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