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滅六國,建立秦朝。
不久之后,秦朝的宮殿之上便進行了一場激烈的爭論。這場爭論將決定帝國的走向,因此爭論雙方面紅耳赤,都不愿意讓步。
當時在場的人怎么也想不到,這場爭論會對歷史產(chǎn)生了深遠影響,時至今日人們依舊受益于此。
李斯舌戰(zhàn)群儒,秦始皇力挺李斯
這場爭論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決定這個新興的秦帝國該采取何種方式治理國家。
這場爭論與其說是兩撥人,不如說是一個人面對一大群人。
一邊是當時還是廷尉的李斯,而另一邊則是以丞相王綰為首的眾大臣,其中就包括不少博士。
那時候的博士和現(xiàn)在的博士自然不是一個意思。當時的博士乃是一種官職,取博學之士的意思。能成為博士的人,個個都是博覽群書、學富五車之人。
而與李斯爭論的主力正是這些人。
當時王綰這邊主張照舊例采取分封制。王綰等人的觀點很簡單:當時秦朝剛剛平定六國,六國百姓大多是不服的。而六國貴族也在暗中謀劃反抗秦朝。這種時候就應該采取分封制,分封諸皇子去各地,鎮(zhèn)守一方,保大秦的太平。
當然,這些只是明面上的說法罷了。那些大臣真正的目的還是自己的好處。一旦采取分封制,那么那些有功的大臣也能得到封地。而且那些分封的諸王,還能往下進一步分封。
在古代,能有一塊屬于自己的封地,甭管大小,那可都是千金不換的。畢竟這地是可以一代代傳承的,可以保證自己子孫一直富貴。
至于那些博士,大多是一些守舊的書呆子。我們的行事原則是尊崇傳統(tǒng)、禮法。很顯然,他們被大臣們當槍使了。
滿朝文武幾乎都支持分封制,即便是秦始皇也會覺得壓力太大了。
好在廷尉李斯是反對分封制的,他提出應該再推行郡縣制。
所謂郡縣制,是一套和分封制截然不同的體系。
分封制是國王下面分封諸侯,諸侯下面分封卿、大夫,大夫還能進一步往下分封,最底層的領主是士。就這樣從上至下,一層一層的分封下去,來管理國家。
而郡縣制則是在朝廷下面設郡,郡下面設縣,縣下面設鄉(xiāng)、里、亭,沒有諸侯,沒有領地,大家都是給朝廷、給皇帝打工的。
很顯然,李斯的這一建議必然觸及很多人的利益。因此當時的爭論十分激烈。
不過李斯也是博學之士,他看過的書比起那些博士只多不少,因此雙方相持不下,竟然誰也奈何不了誰。
到最后,李斯拿出了殺手锏。他反問道:“既然你們都說分封好,商朝和周朝都是采用的分封制。那么我問你們,商朝和周朝是怎么亡的?”
大臣們聞言,不敢吭聲了。
李斯繼續(xù)大聲說道:“你們不說,那我來說。商朝和周朝都是亡于分封。周原本是商分封的諸侯之一,結(jié)果卻率領800諸侯一起伐商。至于周朝,這幾百年諸侯爭斗不斷,誰的眼里還有那周天子?周最后不也亡于大秦?這些都說明分封那是會亡國的!”
李斯說的一點沒錯,因為分封制有個致命缺陷:主公的主公不是自己的主公,或者說臣子的臣子不是自己的臣子。
也就是說,每個人都只對自己直屬上級負責。
舉個例子,周朝分封諸侯,諸侯是周天子的臣子,他們要聽命于周天子。然后諸侯可以分封大夫,大夫以及諸侯的大臣,都只聽命于諸侯,周天子無法直接指揮這些人。
如果大夫再分封士,這些士只聽命于大夫,諸侯無法指揮他們。
當舉個例子,初劉邦建立漢朝后,分封了七個異姓諸侯王。其中趙王張敖乃是他的女婿。
有一次劉邦途經(jīng)張敖的封地,順路去看望下張敖。畢竟是一家人嘛,路過了還不去打聲招呼,有點說不過去。
大家都知道,劉邦出身草莽,做事大大咧咧的。宴席上,他喝多了,就對張敖呼來喚去的,當作仆人使喚,很不禮貌。
張敖因為是劉邦的晚輩,加上知道劉邦就這性格,所以沒太在意。但是他手下的大臣看不過去了,本著“主辱臣死”的思想,趙國相國貫高、趙午等人打算半路去襲殺劉邦。
當然,劉邦福大命大,因為一系列機緣巧合的緣故,躲過一劫。
但是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分封制,國君,或者說朝廷對于國家的掌控力度太低了。下面的人想要作亂,實在是輕而易舉。
但是換成郡縣制,所有人都是皇帝的臣子。
因為無論是郡還是縣的官吏,都是朝廷任命的,他們只對朝廷、皇帝負責。理論上講,郡守無權插手縣里的具體事情,雖然他是縣令的領導。
而且無論是郡還是縣,都不是郡守、縣令一個人說了算的。郡里有專門管軍事的郡尉,和負責監(jiān)視郡里官吏的郡監(jiān)。而縣里,縣令之下還有縣尉和縣丞分擔工作??h尉管治安,而縣丞則管訴訟。
這么做實際上就是在分權,即便是天高皇帝遠,也別想專權。
而且朝廷每年都會對官吏進行考核,決定賞罰。這人事任免權被皇帝牢牢的掌握在手中,自然沒人可以造次。
這一套設計,不知道比分封制先進了多少。
再說句題外話,知道為什么歐洲數(shù)千年都很落后嗎?因為他們一直用著分封制,一團散沙,整天打來打去的。
昔日歐洲大大小小的領主加起來足足有數(shù)千之多。這些人整天就知道打來打去,以至于文明停滯不前,到后來還要搞出個“文藝復興”,重新?lián)炱饠?shù)千年前的知識。實在是可笑。
李斯說完后,秦始皇發(fā)話了。
秦始皇是力挺李斯的,他對大臣們說道:“寡人做的事情乃是前所未有的,自然不能照搬舊制。何況李斯說的很有道理,寡人必須避免重蹈商朝和周朝的覆轍。依我看,就采用郡縣制吧。”
秦始皇乃是殺伐果斷之人,他的話又有理有據(jù),大臣們不敢反駁。于是事情就這么定下來了。而作為獎勵,李斯也從廷尉升任宰相。至于王綰,自然是有多遠走多遠,被秦始皇打發(fā)走了。
郡縣制的好處不止于此
秦始皇之所以堅定的支持李斯,其實也是大有深意的。因為在他的計劃里,郡縣制是一切的基礎。
而秦始皇的最終目的,是要做一件前無古人的事情,那就是“中央集權”。
想要做到“中央集權”,就必須保證朝廷對全國的土地和人都完全掌控,
采用郡縣制,地方官吏全都效忠皇帝,是皇帝的臣子。當然,人心隔肚皮,想要真正讓這些人老實辦事,還需要一些手段。
百姓的稅賦直接交予朝廷,再由朝廷來分配。無論是地方上的開銷,還是官吏、將士的工資,都是來自于此。
通過郡縣制,朝廷徹底掌握了人事任免權和財權。有這兩項權力在手,不怕下面的人不聽話。
而且郡縣制還有助于七國百姓徹底融為一體。
基于郡縣制,秦始皇才能去實現(xiàn)“書同文車同軌”。換作春秋戰(zhàn)國時期,因為采取分封制,各國的語言、文字、貨幣都不相同,大大妨礙了各國人的交流和貿(mào)易往來,阻礙了經(jīng)濟發(fā)展。
即便到了漢初,各諸侯國也是各自為政。別的不說,各國采用各自的貨幣,使得物資流通在漢初變得十分困難。
這些都導致了各地區(qū)百姓之間的隔閡。
這自然是秦始皇不愿意看到的,他可是想要創(chuàng)造一個大一統(tǒng)王朝。
何況國家大了,如果不能讓各地百姓互相認同,那么四分五裂是遲早的事情。他此前的努力也就白費了。
更別說,一旦有地方遭災,需要其他地方支援,也會困難重重。
由此也可以看出秦始皇的高瞻遠矚。正是因為他的遠見,漢承秦制,慢慢實現(xiàn)了他的目標,才有了后來的漢族,天下人都認為自己是漢人,而不是齊人、秦人、楚人。
這才有了后來那些個龐大的帝國。
而此后的歷代王朝,因為郡縣制,得以集中資源做事,而不是像歐洲那樣四分五裂,整天忙著戰(zhàn)爭。這才有了數(shù)千年輝煌的華夏文明,直到兩百年前才逐漸被歐洲超越。
這一切都要歸功于秦始皇。
參考資料:
《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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