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廣東東莞市應急管理局發(fā)布《東莞道滘穎暉模具有限公司“6·5”一般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
據悉,2025年6月5日9時許,位于東莞市道滘鎮(zhèn)南丫村李洲角一路1號的東莞市穎暉模具有限公司發(fā)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人民幣122萬元。
事故經過:
工人聽見一聲大叫
一工人倒在血泊中
2025年6月5日9時許,穎暉公司工人余某某在涉事設備旁邊的另外一臺注塑機進行停機維修作業(yè)時,突然聽到有人喊了一聲,然后涉事設備發(fā)出警報聲和亮警報燈,整組機械設備停止了運作,余某某順著聲音走過去,看到倪某某倒在地上,其頭部、耳朵、嘴巴出血,呼喊其沒有反應。
余某某便立即打電話給公司主要負責人晉某某告知情況,然后大聲呼喊在現場附近的注塑部經理丁某某,丁某某和晉某某先后趕到現場,丁某某用紙巾擦干凈倪某某嘴邊的血和找來一塊泡沫,將倪某某的頭墊高以防止窒息。
晉某某看見倪某某頭部有被機械擠壓的壓痕,馬上撥打120和110電話。
9時25分許,120救護車到達現場,經醫(yī)護人員現場確認,倪某某已沒有生命體征。9時35分許,警察到達現場并聯系東莞市殯儀館。13時許,東莞市殯儀館人員到達現場將倪某某的遺體運送至殯儀館。
事故現場。
事故原因:
安全意識不足
設備防護裝置被拆下
由于事發(fā)現場未安裝監(jiān)控視頻,現場人員均未目擊事發(fā)過程,事發(fā)當日涉事設備未出現異常情況,且生產用膜不需要更換。
事故調查組根據現場勘查情況、技術人員對事故現場所作的技術分析,結合倪某某的崗位職責以及相關證人證言描述的事發(fā)現場情形,推斷事發(fā)過程如下:
倪某某在巡查涉事設備時,冒險從注塑機與覆膜機之間的通道穿越,在其穿過覆膜機的覆膜區(qū)域時,頭部抬起的過程中不慎被覆膜機運動機頭擠壓致死。
事故經過推斷示意圖。
對于事故直接原因,調查報告寫道:
一是倪某某安全意識淡薄,冒險從注塑機與覆膜機之間的通道穿越,在其穿過覆膜機的覆膜區(qū)域時,頭部抬起的過程中不慎被覆膜機運動機頭擠壓致死;
二是涉事覆膜機覆膜區(qū)域的下部未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事故間接原因為:
穎暉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未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在覆膜機運動機頭來回移動存在對人體造成擠壓、碰撞、沖擊等危險因素的醒目位置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在日常檢修過程中拆除了覆膜機的覆膜區(qū)域下部的安全防護裝置,檢修后未及時重新安裝;
未建立健全并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時發(fā)現覆膜機的覆膜區(qū)域下部的安全防護裝置缺失的安全隱患,致使其運動機頭處于裸露狀態(tài),未采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未督促從業(yè)人員嚴格執(zhí)行在設備運行時不可靠近機臺作業(yè)區(qū)域等相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處理結果:
涉事公司賠償家屬近百萬
2025年6月6日,穎暉公司與死者家屬簽訂了《調解協議書》,由公司支付死者家屬122萬元。
據悉,6月8日,死者遺體在東莞市殯儀館火化,死者家屬于同日返回家鄉(xiāng)。
調查報告寫道:
建議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法對穎暉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晉某某進行處罰;
建議道滘鎮(zhèn)分管安全生產副書記對南丫村村民委員會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建議責令道滘應急管理分局、道滘鎮(zhèn)南丫村村民委員會向道滘鎮(zhèn)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建議責令道滘應急管理分局對負責涉事企業(yè)網格安全監(jiān)管工作的安全生產專職巡查員盧某某作出退回勞務派遣單位處理;
建議責令道滘應急管理分局要求負責涉事企業(yè)網格安全監(jiān)管工作的安全生產專職巡查員尹某某作出書面檢查;
建議責令南丫村村民委員會安全辦安全巡查員葉某某和丁某某分別向所屬單位作出書面檢查。
來 源:南方都市報 版權 歸 原作 者所有
小編:舒克 審 核 :楊懿 監(jiān)制 :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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