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時
兩輛車都是直行
該誰讓誰呢?
作為每天馳騁在大街小巷的老司機們
“讓右原則”想必不陌生吧
如果陌生
下面這起案例
將告訴你“不讓右”有多危險
2025年8月6日,在鐘山縣城西環(huán)路與廣場路交叉路口發(fā)生了一起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當時13時52分,黃某黨駕駛桂C7***U號小轎車通過路口時,由于該路口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便放松警惕未仔細觀察路口車況,隨后就與道路右側駛來的桂JD***87號小客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機動車通過無信號燈控制的十字路口時,應依法讓右方來車先行。而黃某黨卻未遵守法規(guī),經交警調查認定,其違法行為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這起事故直指路口通行的安全隱患。不少駕駛員途經此類路口時,常秉持 “誰快誰先走” 的錯誤觀念,忽視讓行規(guī)則,未養(yǎng)成觀察右側來車的習慣,對側方車況留意不足,再疊加部分人習慣性不減速通過路口的陋習,多重不良駕駛習慣交織,大幅增加了事故發(fā)生的風險。因此駕駛員必須提高警惕,在通過有無信號燈路口,都要特別觀察、減速或讓行,才能有效避免類似事故的發(fā)生。
“讓右原則”的前提是
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
兩輛車交叉方向直行
且沒有交通標志、標線的情況下
若遇到“一車轉彎、一車直行”時
應轉彎讓直行
同樣是直行
為什么要讓右方車輛先走?
首先,當兩車在十字路口交匯時,左側的車頭正對右方來車的駕駛室,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右方車輛更容易出現(xiàn)人員的傷亡。
其次,我們從駕駛人的視線來看,會發(fā)現(xiàn)車輛左側的“A柱”因為距離駕駛人位置更近,視野被遮擋的面積也就更大;而車輛右側的“A柱”因為距離駕駛人位置更遠,視野被遮擋也就更少,能更好的發(fā)現(xiàn)右側的來車情況。
賀州公安交警提醒
通過路口時
最好記的原則就是
減速!觀察!禮讓!
01
牢記“一慢二看三通過”
“一慢二看三通過”,即減速慢行,仔細觀察周圍情況,在必要時可停車瞭望,同時要鳴笛示意,在確保安全后再通過。
即便是熟悉周邊環(huán)境的駕駛人或者行人,也不要盲目自信、疏忽大意,更不要橫沖直撞,在通過路口時要注意觀察,確保安全后再通行。
02
提前做好預判減速避讓
一定要觀察周圍環(huán)境,保持對車輛周圍情況的警惕性,有意識地警惕可能從路口、路側突然竄出的行人,提前做好減速避讓準備。
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也應該注意觀察周圍通行車輛,確保安全后再通過,不能以為自己熟知周邊道路環(huán)境就隨意橫穿,切忌盲目大意。
在沒有交通信號燈與交警指揮的路口
并不代表可以隨意穿行
反而更應該謹慎駕駛
交通事故的預防離不開一個“讓”字
希望每位駕駛員遵守交通規(guī)則
養(yǎng)成良好駕駛習慣
平安出行!
賀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宣傳科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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