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眾黨“走讀”活動釀成沖突,警方制發(fā)通知書通知到案說明。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昨天表示,辦公室并未接獲通知書,賴清德追殺在野黨,如此可恥行徑令人遺憾,而面對“政府機器”的步步進(jìn)逼,自己不會有一絲畏懼,“沖著我一個人來,不要波及無辜。”
民眾黨上周舉辦公民走讀活動,總計造成8名員警受傷,臺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警方已經(jīng)制發(fā)通知書,通知黃國昌等3名涉嫌人在9月中旬前到案說明,調(diào)查完竣后立即移請臺北地檢署偵辦。
黃國昌晚間透過文字回應(yīng),今天下班前辦公室并未接獲通知書,因此無法代表警方證實寄出與否,830司法改革公民走讀為和平理性的活動,然而為了掩飾濫用司法追殺政黨,竟然施以民進(jìn)黨在野時期嚴(yán)詞批判的“集會游行惡法”對付手無寸鐵的公民,墮落為自己過去最厭惡的模樣,賴清德如此可恥行徑令人遺憾。
黃國昌強調(diào),面對“政府機器”的步步進(jìn)逼,他本人不會有一絲畏懼,“盡管放馬過來”,要就沖著黃國昌一個人來,也請賴清德不要波及無辜。
黃國昌也點名,“警察編號5031仁愛所所長”,當(dāng)天在光天化日下意圖扣車搶鑰匙的違法行徑不追究,反倒是想用司法追殺阻止違法行為民眾黨伙伴,天底下豈有這種道理,“民眾黨與我將全力協(xié)助被追殺的伙伴,并追究警察編號5031員警之違法行為,絕不寬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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