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滾出香港!”
9月21日,一位在港工作的內(nèi)地博主,無故被香港青年毆打辱罵。
最終導(dǎo)致博主臉部受傷、右眼眼眶骨折,光醫(yī)療費就要花25萬港幣。
讓人無語的是,對方家長道歉后聽說天價手術(shù)費,居然直接玩消失。
而隨后,博主透露了他們的打人原因,更是荒唐至極……
“大陸人滾出香港!”
9月21日下午的香港銅鑼灣地鐵站,人流像往常一樣擁擠。
一名在香港工作的內(nèi)地博主正和朋友一起下車,博主的朋友手里拿著把折疊傘,在擁擠的人流中往下車方向移動。
可能是在人擠人的過程中,傘尖不小心碰到了旁邊一個二十出頭的香港男青年的腿。
說實話,在香港這種人多地窄的地鐵站,這種小摩擦簡直不要太常見,可這次,偏偏就撞上了不好惹的主。
被碰到的男青年立馬不爽了,嘴里用粵語嘰里咕嚕說著什么,跟他同行的女伴也跟著幫腔。
剛開始博主還沒太在意,畢竟地鐵里吵,也沒聽清他們在說什么,但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他拽著朋友就加快腳步想溜。
但很快,事情就開始不對勁了。
那對青年男女越罵越難聽,從一開始的不爽升級成了赤裸裸的地域歧視,“北方佬”、“大陸人滾回去”這種話都罵出來了。
博主聽到后當場就懵了,明明是不小心碰到,道個歉也沒什么,可這一上來就人身攻擊,換誰都受不了。
而且自己是在銅鑼灣上班的打工人,又不是第一次來香港,沒必要罵得這么臟吧?
更讓人無語的是,那對男女居然還一路跟著博主他們。
博主起初還想息事寧人,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趕緊走開算了。
可那兩人偏偏不依不饒,罵得越來越難聽,最后連博主的家人和祖宗十八代都“問候”了一遍。
到這里,博主還是保持了最大程度的克制。
他后來回憶說,自己當時腦子里只有一個念頭:“趕緊走,別惹事?!?/p>
但樹欲靜而風不止,那對男女見博主不敢回嘴,氣焰更加囂張,竟然尾隨他們上了扶梯。
就在博主的上行扶梯上,男青年開始用身體故意撞擊博主,嘴里還噴著臟話。
第一次,博主忍了,第二次,他回頭瞪了對方一眼,第三次,男青年直接一把推了過來,博主這下也火了,回頭問:“你到底想干嘛?”
這句話就像點燃了炸藥桶,男青年瞬間暴起,對著博主就是一頓拳打腳踢。
混亂中,博主試圖自衛(wèi),推了對方一下,沒想到這個動作激怒了男青年,他后退半步,蓄力,然后一記重拳直擊博主右眼。
博主當時就覺得眼前一黑,天旋地轉(zhuǎn),然后他就捂住眼睛蹲在地上,鮮血從指縫中滲出。
圍觀群眾看到這一幕趕緊拉開男青年,在地鐵工作人員到來后,朋友趕緊報了警,之后博主便被送進了醫(yī)院。
被送到醫(yī)院后,博主的右眼已經(jīng)腫成了一條縫,CT結(jié)果出來,醫(yī)生的話讓他心涼了半截。
右眼眶骨折面積超過50%,下眼眶、內(nèi)眼壁、鼻竇骨裂,通俗點說,就是眼睛下面的骨頭碎了一大片,連帶著鼻子旁邊的骨頭也裂了。
現(xiàn)在的博主出門必須戴墨鏡,不是因為耍帥,而是因為眼睛見光就流淚,看東西還有重影,更慘的是,他時常感到頭暈,半邊臉都是麻的。
醫(yī)生說這種情況必須手術(shù),但手術(shù)難度很高,稍有不慎就可能留下永久性后遺癥。
并且手術(shù)費也極高,費用至少要25萬港幣,差不多22萬人民幣,后續(xù)的康復(fù)治療、誤工損失,加起來更是一個可怕的數(shù)字。
博主算了一筆賬:他在香港的工資不算低,但要一次性拿出這么多錢,也是捉襟見肘。
更戲劇的還在后頭,事發(fā)后,男青年的家長曾現(xiàn)身醫(yī)院,兩位老人態(tài)度誠懇地道歉,保證全額賠償,求博主“給孩子一次機會”。
博主當時疼得暈頭轉(zhuǎn)向,直接拒絕了和解,并把費用清單遞過去。
沒想到家長看到25萬這個數(shù)字,表情瞬間凍結(jié),道歉話沒說完就上演“人間蒸發(fā)”,電話不接、短信不回,連警察都聯(lián)系不上。
博主無奈,9月28日重返地鐵站拍曝光經(jīng)歷。
網(wǎng)友評論區(qū)徹底炸鍋,大多數(shù)網(wǎng)友都支持博主,有人給他支招怎么維權(quán),有人分享自己在香港的類似經(jīng)歷,還有人主動要給他捐款。
但也有少數(shù)陰陽怪氣的聲音,說什么“有隱情”“說不定是博主鄙視男青年,才惹的男青年不快”。
博主回憶,唯一可能的導(dǎo)火索是朋友手里那把折疊起來的干傘。
當時下地鐵人多,傘可能不小心碰了一下那個男青年,就為這么點兒事,對方竟然能升級到辱罵、追打、重拳出擊。
一把干傘,甚至都沒有弄濕別人的衣服,就換來一記重拳和25萬的醫(yī)療費,這個代價,未免也太沉重了。
博主無奈地說:“如果真是傘碰到了,說句對不起就完事了。誰能想到會發(fā)展到這個地步?”
如今博主每天頂著半張麻木的臉出門,他最擔心的不是錢,而是后遺癥,萬一視力永久損傷,可不是賠錢能解決的!
據(jù)香港警方透露,案件已列為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調(diào)查,最高可判三年監(jiān)禁。
法律人士分析,若博主堅持追責,施暴者除了賠醫(yī)療費,還可能面臨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連環(huán)索賠。
而那對“秒失聯(lián)”的家長,除非打算讓兒子背一輩子案底,否則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
希望香港警方能夠盡快找到施暴者,讓施暴者受到應(yīng)有的懲罰,也希望博主能早日康復(fù)。
大家對這件事怎么看?評論區(qū)討論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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