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扶人被訛要自證清白,公安機關要主動介入。為何不能讓訛人者提供證據(jù)?
復旦大學那位王教授曾說:中國正進入全民缺德的時代。雖然說得有點危言聳聽,但也有一定道理。
不知道何時起,竟然有老人摔倒了扶不扶的說法?對于每個人來說,看到老人摔倒,把他扶起來,這是很正常很平常的事。在以前根本就不用討論要不要扶?
當今 ,扶摔倒的老人后反被訛現(xiàn)象頻頻發(fā),讓好多做好事的人心涼了。想必春晚的小品《扶不扶》大家都看過吧。
在現(xiàn)實中,好心扶起摔倒的老人后,被反被訛,訛人者睜著眼睛說瞎話,還要求賠償。
前幾天,有湖南一男子尹先生看到老人推著自行車摔倒。主動扶起老人。心寒的是被老人和他的家屬一口咬定是他撞倒老人。向他索賠3萬。
尹先生花了十幾天的時間自證清白,附近一個角落的監(jiān)控畫面,證實是老人自己摔倒的。
想想看,要是沒這個攝像頭,他豈不是得吃啞巴虧了?
他好心扶了老人,一開始被老人家屬找上門,指責男子索賠3萬錢 ,最后只換來一句“道歉”??峙滤僖膊桓译S便扶老人了。
如何才能讓好人不寒心?拿什么修復被刺傷的善意?他們合法權益又應該由誰過來維護呢?
9月30號,央廣網發(fā)聲,如果做了好事,扶起了自己摔倒的老人,要自證清白,建議公安機關主動介入。
扶人被訛不應由扶人者自證清白,應由公安機關去取證證明,訛人者必須要受到懲罰。
為什么訛人者層出不窮,或許是違法成本太低。
我們這個社會需要正能量,訛人者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為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
為什么扶人者要自證清白?為什么不能讓訛人者提供證據(jù)?
應該要老人舉證是扶人者撞的,而不是見義勇為者舉證自己無責。
只有建立對訛詐者的處罰機制,才能扼制訛詐現(xiàn)象。得靠法律來保護好心人,這樣大家才敢去幫扶。
有些事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做到的,正義永遠是這個社會的主題。
維護社會正義,不能只有出手相扶反被訛的人自證清白,應該有社會方方面面的齊心協(xié)力,公安部門應主動行動起來,對訛人者應該依法追究責任。
糾正錯誤的社會風氣,就要讓訛人的人付出沉重的代價,給幫扶者以物質和精神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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