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8號傍晚,南京祿口機場值機大廳里,一聲脆響讓排隊的人愣住了。
就因為制止插隊,一個男乘客結(jié)結(jié)實實挨了女子兩耳光,直挺挺摔在地上。
可更讓人炸鍋的還在后頭:第二天調(diào)解,打人女子一聽要賠4000多塊,當場哭到發(fā)抖;
而被打男子全程沒還手,拿了賠償和道歉,反倒被人說太慫。
4000塊買倆耳光,到底是賺了還是虧了?
這事兒看著是插隊引發(fā)的小沖突,可越琢磨越不是滋味:現(xiàn)在出門管點閑事,挨了打到底該硬剛還是報警?
2025年10月8號,南京祿口機場值機大廳里,一位男乘客正好好排隊,突然有一對夫妻要強行插隊。
他看不過去,就開口制止了一下,沒成想這對夫妻不僅不覺得自己錯了,反倒對著他又罵又懟,還說些難聽的人身攻擊的話。
男乘客怕后續(xù)說不清楚,就掏出手機想錄個視頻留證據(jù)。
可這舉動一下把那對夫妻里的丈夫惹火了,妻子更是直接情緒失控,沖上來就給了男乘客兩個耳光,還把人打倒在地上。
被打倒后,男乘客沒跟他們對著干,而是直接報了警。
從視頻和目擊者說的情況來看,這事兒本來就是個常見的公共秩序問題,可沒成想升級這么快。插隊本就不文明,還動手打人,性質(zhì)一下就變嚴重了。
估計這對夫妻一開始也沒料到會鬧這么大,男乘客也沒提前想到,自己制止個插隊還能挨揍,最后搞得這么被動。
到了10月9號,男乘客跟媒體反映說,警方已經(jīng)介入調(diào)解,雙方也達成了一致:打人的那對夫妻得公開跟他道歉,賠3500塊錢,另外害者改乘高鐵的費用也得補上,算下來總共差不多4030塊。
有意思的是,當時一提要賠錢,那個動手的女子當場就嚇哭了。
這事兒一傳到網(wǎng)上,立馬成了熱議話題。
有人挺男子、罵打人者
很多網(wǎng)友覺得,這事兒明擺著是占理的人挨了打。
那對夫妻先插隊,再罵人,最后還動手,三件事沒一件占理的。
有人對處理結(jié)果不認可。
雖說警方調(diào)解了,男乘客也同意了,但不少網(wǎng)友覺得就賠點錢太輕了,法律的威懾力不夠。
有人說,如果這種事只在行政或者民事層面解決,不搞點更嚴厲的刑事約束或者社會懲戒,以后類似的沖突肯定還會反復出現(xiàn)。
有人在網(wǎng)上留言說:3500塊賠償也太少了,甚至調(diào)侃說得賠償350萬才能同意協(xié)商。
還有人說,這種事就是在試探社會底線,如果打人的人隨便賠點錢就能了事,那以后說不定更多人會用暴力解決問題。
還有不少人盯著女子嚇哭這事琢磨,覺得可能這女的平時看著橫,其實就是裝的,真遇到要擔責任、有壓力的事,跟普通人一樣慌了神。
有網(wǎng)友在評論區(qū)說:敢動手打人,卻不敢承擔賠償,這就是很多沖動打人者的真實樣子。
也有人從大環(huán)境說起,覺得現(xiàn)在不少人對公共規(guī)則根本不放在眼里,別人一阻攔,就容易控制不住情緒。
另外,錄視頻保護自己這個辦法,也得到了不少人的認同。
總的來說,網(wǎng)上的聲音基本能達成一致:對暴力行為絕對不能容忍,同時也希望制度和法律能更有威懾力,別讓打人者輕易脫身。
其實像這種不守公共規(guī)則的事情不少
2024年8月,山東青島一個女士開車逆行插隊,跟正常行駛的司機起了沖突。
她下車后對著人家又罵又打,光耳光就扇了十多個,把對方打得口鼻出血。
最后警方認定她違反了治安管理,給了行政拘留十天、罰款一千塊的處罰。
這個案子和南京機場的事有不少像的地方:都是因為插隊起沖突,最后都動了手;也都是在公共場所,跟交通或者秩序相關(guān)的糾紛。
不一樣的是,青島這個案子里,打人的是司機,還借著車子的便利,可最后處理還是以行政手段為主,沒上升到刑事案件。
被打的人沒還手,雖然受了傷,但也沒讓沖突變大。
還有2023年高鐵掌摑事件。
2023年5月,高鐵車廂里后排有個小孩老撞前排的座椅,中間有個乘客看不過去就制止了一下,結(jié)果跟孩子家長吵了起來。
孩子媽媽直接給了制止者一巴掌,被打的人也還手了。
最后鐵路警方介入,給兩人都罰了款——媽媽罰500,被打的罰200,還建議他們和解,但被打的人堅決不同意。
這兩個案例和南京機場的扇耳光事件,其實都反映了一個難題:公共秩序方面的糾紛,在輕微暴力和輕微處罰之間,總有很多模糊的地方,普通人想維護自己的權(quán)益,常常面臨制度支持不夠、成本還高的情況。
結(jié)合最近網(wǎng)上熱議的退讓者幸福原則,意思就是在沖突里,選擇退一步、讓一步,反而能讓自己心平氣和,還能避免更大的損失。
回到南京機場這個事里,被打的男乘客其實沒完全按退讓的路子來。
他看到插隊沒忍氣吞聲,而是開口制止了。
但真到了被打的時候,他沒還手,沒讓沖突升級,而是選擇報警維權(quán)。
可以說,他在沖突剛開始的時候,保持了反抗的態(tài)度,到了關(guān)鍵時候,又選了理性克制的退讓。
在公共場所,沖突隨時可能變成肢體打斗,甚至鬧成刑事案件。
男乘客要是被打后非要硬剛,說不定會被認定成互毆,到時候還得承擔更多法律責任。
退讓不是服軟,而是等更有保障的時候,再去主張自己的權(quán)利。
選擇報警,就是把沖突交給制度去處理,靠證據(jù)、調(diào)解和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正當權(quán)益。比起直接動手對抗,這方式更安全、更可控,還有法律兜底。
而自己不會因為一時沖動,從受害者變成參與斗毆的人,也能減少以后可能遇到的法律風險。
南京機場這起扇耳光事件,其實就像一面鏡子,照出了當下社會的一些問題:一個小小的插隊行為,因為沒規(guī)則意識、一時沖動,最后變成了暴力事件;
而受害者的克制和選擇,也反映出普通人在壓力下的生存智慧。
對普通人來說,遇到事兒不用非得硬扛,但也不能盲目忍讓。
錄下證據(jù)、報警維權(quán)、讓制度來介入,這才是理性的選擇。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公共秩序和個人尊嚴之間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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