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泫雅者,釜山人也,誕于壬申年五月初六。少有志操,八歲為童優(yōu),習歌舞于庠序。嘗言:“吾幼失嬉戲之樂,日暮輒登公司之車,雖疲不敢輟?!?
年十二,入JYP為練習生,晝夜淬礪,常因饑餒昏厥,猶以巾拭汗復練。肩刺“母心鑄我生”之文,銘慈恩也。
丁亥歲,及笄之年以Wonder Girls出道,演《Irony》于樂府,然體孱如風中燭,未幾染腸胃痼疾,登臺輒眩,終退養(yǎng)。坊間流其參《Tell Me》之影,經紀公司急辟曰:“泫雅絕不復出!” 此其初蹶也。
己丑歲,蟄伏二載,更投CUBE社,以4MINUTE再起。時人見其執(zhí)戟重來,紅衣烈烈演《Hot Issue》,皆驚曰:“昔病鴛今化火鳳矣!”
明年春,發(fā)單曲《Change》,創(chuàng)骨盆回旋舞,觀者瞠目。教會斥為瀆神,少年爭效,市井盡見擺臀者。韓廷遂以“泫雅舞”錄專利,開藝者署名先河。
辛卯歲,泫雅之勢如星火燎原。六月,初試迷你專輯《Bubble Pop!》,二日點擊破二百三十萬。西洋《時代》雜志列其入“廿一歲以下廿一熱星”,與賈斯汀·比伯同席,韓伶首登此榜。
是年冬,偕張賢勝結Trouble Maker,演《無明日》終章猝吻,滿座嘩然。伯克利樂院載入典冊,評曰:“情欲張力之極境”。
當是時也,泫雅之名渡重洋。壬辰歲,策騎《江南Style》為PSY幕前,跨坐揚蹄,霓裳耀四十六億目。
更制女版《哥哥即我風》,踹碎畫屏,以韓服裾掃父權之塵,英倫《POP》雜志延其登封,編修贊曰:“西人觀韓流,自泫雅始”。
然光焰之下,病骨支離,初為練習生時,嘗七日不食,昏厥頻仍。醫(yī)診為“迷走神經性暈厥”,最甚時月仆十二次,然每愈必登臺,曰:“見擁躉殷殷目,吾豈能負?”
丙申歲,4MINUTE解散,泫雅獨留CUBE。越二年,自曝與師弟金曉鐘情,公司偽稱不實。泫雅徑曬擁吻圖于網(wǎng)絡,書:“相愛何罪?”竟遭逐。
時人嘆其剛烈,乃效季布“一諾千金”,簽約鳥叔P NATION,將解約書裝潢懸壁,笑言:“馴馬非我志”。
己亥歲,泫雅忽布長文,自陳患恐慌、郁癥三載:“乙未年求醫(yī),方知此疾。向者強扮無恙,今欲釋重負”, 然病魔未摧其志,十月發(fā)《Flower Shower》,舞若驚鴻,觀者不覺其病。
辛丑歲,韓娛霸凌案蜂起,或誣泫雅少時摑同窗、奪鏡擲地。泫雅立應:“吾五年級已為練習生,旦暮奔波,未嘗毆人!”
粉絲舉其善行證誣:嘗寒冬贈羽衣于守候者,收流浪貓犬醫(yī)之,非為沽名,然謗議洶洶,卒見其畢業(yè)照遭割面,世方悟彼實為受欺者。
甲辰歲四月,泫雅復歸樂壇。霓裳獵獵,踝鈴清越,設計師目其腰間銀鏈嘆曰:“此非首飾,乃斷韁也!” 當此時也,距初登臺已十七星霜矣。
妮妮曰:觀泫雅之起落,若野馬馳驟,雖折蹄不輟。以童娉之弱抗行業(yè)鐵律,露病容而破完美之桎,其骨盆舞也,非獨媚態(tài),實為女權之戟;其鎖骨釘也,豈止妝飾,直作自由之章。然月暈十二之痛,郁癥纏身之苦,實顯韓娛苛烈。
昔漢李夫人以色侍君,病拒帝見曰:“貌毀則恩弛”;今泫雅揭痼疾于眾,反得敬重,世風之進可見也!然藝人殞命于抑郁者歲不絕,豈非歌舞升平中之長警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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