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當事人何某駕駛二輪電動車(非機動車)在共青城市發(fā)展大道與濱湖路紅綠燈路口與一輛小型客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事故致何某重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視頻顯示,何某駕駛二輪電動車通過路口時,直接無視紅燈通行,同方向其他車輛均停車等待信號燈。“形單影只”的何某在道路中央與一輛小型客車相撞,瞬間被撞飛,電動車碎裂四散,路口等候紅燈的市民全程目睹了這一過程。
經交管部門調查認定,當事人何某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此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此次事故中,何某不僅自己受了重傷,還要賠償他人的經濟損失,得不償失,追悔莫及。
九江公安交警提醒:交通信號燈是道路交通的重要指示標志,所有車輛和行人必須嚴格遵守,切勿心存僥幸,拿生命安全冒險。同時,車輛途經路口時,務必提前減速、觀察確認安全后再通行。
編輯/黎袁 袁潔
審核/石甜
核發(fā)/張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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