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醇o委通報的朋友就知道,領(lǐng)導干部一旦被通報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基本就宣告了“雙開”+坐牢的結(jié)局。
看中紀委官網(wǎng)“黨紀政務處分”欄,定性為“嚴重違紀違法”的后面,接的清一色就是“雙開”處理。那有沒有例外呢?
答案肯定有的,但這種案例很少見。
不過最近倒是見到了。剛剛公布的江西黃萬林,雖然官宣觸犯的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但最終處分是撤銷黨內(nèi)職務。并且姓名后面還有“同志”二字。這就意味著,沒有被清理出公務員隊伍。
再如工信部原部長肖某某,2022年12月官宣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但鑒于其能在較短時間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認錯悔錯,全額退繳違紀違法所得,所以即使被開除黨籍,組織上最終也還是保留了他的公職,由正部級降為一級主任科員,辦理退休手續(xù)。這也是史上罕見的“斷崖式”降級。
再有山西省政協(xié)原主席李某,2022年8月官宣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并且提到“構(gòu)成職務違法”。也是鑒于其能夠配合組織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問題,主動上交違紀違法所得,所以最終其受到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省部級。
還有寧夏政協(xié)原副主席李某某,同樣是在2022年官宣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并構(gòu)成職務違法。還是鑒于他能夠積極配合審查,主動交代組織未掌握的問題,退繳全部違紀違法所得,最終給予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巡視員。也是保住了公職。
所以,領(lǐng)導干部被官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最終還是有可能保住公職的,雖然這種可能性極小。出路由且只有一條,那就是老實交代、主動上交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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